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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的隐性债务问题直接影响着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和发展。本文以广东省为研究对象,在对现行制度进行系统分析的基础上建立隐性债务精算测算模型,并利用实际数据得出测算结果,进行敏感性分析,然后在对已有的各种解决措施进行优劣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一种新的解决方案构想,并对其可行性和优越性进行分析。 本文研究的结论是:在2002年初这一时点上广东省隐性债务总规模精算现值达到9104.44亿元,占广东省当年GDP(11674亿元)的78%,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和发展。并且,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剧,隐性债务未来各年支付额呈上升趋势,并将于2036年达到最大值(755.3亿元),能否有效解决隐性债务问题将是养老保险体系完善和健康发展的关键。分离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利用国有股划拔扩充统筹基金,并通过资金与股权转换匹配基金性质与风险,同时选择合适的个人账户运作模式,逐步实现商业化运作,并结合逐步延长和统一退休年龄、实行省级统筹、建立省级养老保险制度精算和监控系统等配套措施,将是一种具有独特优越性的解决隐性债务问题的有效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