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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这个概念其实是从属于“象”的,但本文为什么认为“形”的重要性要大于“象”呢?我们结合上一章“象的作用和地位”来探讨一下。第三章的基本结论是:“得意忘象”。在得到这个结论的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象”的重要作用,虽然“象”最终要被遗忘,但是“象”在“意”的形成过程中是功不可没的。这说明,这个“忘象”是一个“卸磨杀驴”的过程,而且只有这一条路可走。但当我们引入“形”这个概念后,这个过程也就随之转变了,这条路也有了分岔口。为什么这么说呢?这就要回到“象”的概念上,它的概念在当代艺术理论的比对下,显得过于宽泛,在复制自然的程度上没有界定。传统水彩对自然物的全面复制是“象”,抽象水彩对自然物的本质抽取也是“象”,甚至本论文认为的意象水彩对自然物的局部性、特征性复制也是“象”。鉴于此,本论文把“象”界定为对自然物全面复制所形成的符号。而且,另外引入了“形”这个概念,这个概念运用于意象水彩对自然物的局部性、特征性复制。它可以是从属与“象”的,但也有高度的独立性。在意象水彩的表现中,通常并不需要完整的“象”,它只需要从“象”中抽取画面表意所必须的局部特性,也就是“形”。此时,“象”就尽可能少地参加画面的创作了,“忘象”又有了新的涵义。这也是本论文论题中“忘象不忘形”的涵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