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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由于利益主体分化加快,利益诉求更加多元,网络社团作为传统社会组织在互联网领域的新形式,在我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网络社团的快速成长不仅能够满足多方利益需求,缓和社会矛盾,而且扩大了公民参与公共决策的渠道,有利于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实现,更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力量。但是由于网络社团的虚拟性、跨地域性、组织结构松散,使其一经成立便存在自身的局限性,导致了许多负面效应的发生,不良信息的快速传播、非法结社等,给社会稳定、人民生活带来了不利影响。因此,加强对网络社团的监管势在必行。本文通过对学术界已有的相关研究进行分析比较,对网络社团的内涵进行了界定,明确了本文所要研究的网络社团是以相同的兴趣爱好或共同的利益诉求为基础,通过网络平台自愿形成的,具有一定的成员和规则,进行有目的的活动的社会集合体。并且对网络社团的特征、类型和作用进行了梳理,进一步丰富了网络社团的基础理论。在我国网络社团的兴起有着深刻的根源,本文从社会结构变迁、互联网技术发展和国家政策鼓励三个方面阐释了网络社团产生的原因,指出了当前网络社团的发展趋势和良好前景。但是,由于网络社团是一种新兴事物,有其特殊的形成和发展规律,对其进行监管不应按照传统的监管模式进行,现有的制度设计并没有及时做出调整,存在很大的缺陷,无法适应网络社团监管的现状,出现了很多问题。本文通过对当前我国网络社团监管的实践及其困境进行分析,明确了传统的以行政为主的政府监管模式已经无法适应网络社团发展的实际情况,使我国的网络社团监管陷入了观念落后、法律缺失、主体不明、手段单一、技术滞后等不利局面。面对新问题、新挑战,必须采用新方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重大命题,就是要求我们要改变“管理”的思想,以“治理”与“善治”的理念应对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中的各种问题。本文在治理现代化的大背景之下,试图在监管理念、监管制度、监管主体和监管技术四个方面进行创新,构建起网络社团监管的创新机制,以保障网络社团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