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会计稳健性是会计确认及计量的重要原则。早期的会计稳健性是这样定义的:不预计利润,但预计所有的损失。随着研究的深入,会计稳健性又被进一步分为条件稳健性和非条件稳健性。条件稳健性是指,即会计人员在确认收入时比确认损失时要求更高的可验证性。而非条件稳健性是指在资产和负债形成时就倾向于采用加速确认费用延迟确认收入的方法,与消息无关。本文将分别探究条件稳健性和非条件稳健性对债权人保护的影响。 首先,对条件稳健性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债务契约是条件稳健性产生的动因之一,条件稳健性可以提高对债权人的保护。债权人承担的风险和收益是非对称的,他们不享受公司的经营收益,但却承担公司的破产风险。为了能够收回贷款,债权人在签订协议时会对公司设定一些财务比率的阈值,当公司的财务比率在阈值之外时,就可采取监督措施或要求提前还款,以免承担破产风险,这也就是所谓的技术性违约。而条件稳健性由于在确认收入和确认损失时存在不对称性,可以使企业更容易发生技术性违约,从而使保护机制更为有效。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以上推理存在三个不足,第一,财务报表的信息会随着条件稳健性水平的变化而发生变化,第二,随着条件稳健性水平变化,债权人会对契约做出调整,但这种调整不一定能完全抵消条件稳健性变化所带来的效应,第三,契约中的贷款利率无法代表债务契约的效率。基于以上三点,条件稳健性反而会损害债权人利益。 而本文基于第二种观点进一步提出,由于财务报表的信息含量会随会计稳健性变化而变化,在总体条件会计稳健性水平较低的情况下,发布亏损消息的公司亏损的可能性非常大,亏损消息的信息准确度较高,而发布盈利消息的公司却不一定盈利,盈利消息的信息准确度较低。因此,对于发布亏损消息的公司,条件会计稳健性能提高债务契约效率,保护债权人利益,而对于发布盈利消息的公司,条件会计稳健性却起到反作用。相反,在总体条件会计稳健性水平较高的情况下,对于发布盈利消息的公司,条件会计稳健性会提高债务契约效率,保护债权人利益,而对于发布亏损消息的公司,条件会计稳健性却起到相反的效果。 其次,对于非条件稳健性也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非条件稳健性是事先确定的,理性的债权人会根据非条件稳健性的水平对债务契约做出调整,所以非条件稳健性对债权人的利益没有影响;但是另一种观点认为,虽然债权人会根据非条件稳健性对会计信息进行还原,但是这种还原也会产生成本,所以非条件稳健性会损害债权人利益。而本文将以中国沪深两市上市公司的数据验证后一种观点。 2006年财政部颁布新的会计准则,会带来条件会计稳健性总体水平的显著变化,为检验条件稳健性对债权人利益的影响提供良好的背景。本文基于此进行实证检验,得出结论如下: 第一,2006年新准则实施以后,强调对稳健性的适度应用,如保留加速折旧固定资产等一些适度稳健的处理方法;把无形资产研究阶段发生的支出予以费用化;公司接受的捐赠,也其计入营业外收入;此外,新准则采用资产负债观,引入公允价值,允许一些资产项目(比如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使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这将导致会计准则变更后,非条件稳健性与准则变更前相比显著降低。 第二,2006年新会计准则进一步扩大了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范围,几乎涵盖了所有的资产类型,而且大多数资产(主要指长期资产)减值损失一旦确认就不可转回,这会提高条件性会计稳健性。虽然新准则引入公允价值,但公允价值的使用范围有严格限制,所以并没有实质性地削弱条件稳健性。因此,新会计准则会显著提高条件会计稳健性。 第三,在总体条件稳健性水平较低的情况下,公司确认收益和确认损失之间的不对称性较低,也就是说,发布亏损消息的公司一定亏损,但是发布盈利消息的公司却不一定盈利,亏损消息的信息准确度较高,而盈利消息传递的信号却是模糊的。因此,对于发布亏损消息的公司而言,会计稳健性会提高其债务契约效率,从而有效地保护债权人权益;但是对于发布盈利消息的公司而言,盈利消息传达的信号模糊,会计稳健性会造成债务契约效率的降低,从而损害债权人的权益。 第四,总体条件稳健性水平较高的情况下,发布盈利消息的公司一定盈利,但是发布亏损消息的公司却不一定亏损,盈利消息的信息准确度较高,但是亏损消息的传递的信号却很模糊。因此,对于发布盈利消息的公司而言,会计稳健性会提高其债务契约效率,从而有效地保护债权人权益;但是对于发布亏损消息的公司而言,由于亏损消息传达的信号模糊,会降低债务契约效率,从而损害债权人的权益。 第五,一方面,非条件稳健性会使会计信息中包含更多噪音,降低会计信息对未来盈利的预测能力,从而影响其对契约的价值。另一方面,虽然非条件稳健性在契约签订时就明确未来会计处理方法,但契约各方还要花费成本对会计信息进行还原,这本身会产生成本造成效率的损失。因此,非条件稳健性会降低债务契约效率,损害债权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