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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在不断的摸索中实现了现收现付制到部分积累制的过渡。在此过程中遗留了“先天性缺陷”,这种隐性债务导致了最后个人账户的空洞越来越大。辽宁省在2001年7月启动试点以来,面对个人账户未来养老金收支缺口增大的现状,为应对辽宁人口老龄危机的挑战,计划建立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体系,然而构建一个适应老龄化时代需求的养老保险体系最重要的是做实个人账户,如继续以“空账”运行的话,养老保险基金抵御未来人口老龄化高峰的支付能力将失去保证,甚至会动摇整个新制度的信誉。本文根据当前全国及辽宁省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运行的实际情况,采用假设对比的方式,比较了其他各种方式的利弊,从而选择出最适合的路径和模式。综合运用全国及辽宁省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开展调查分析,通过对辽宁的研究,分析个人账户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需求和紧迫任务。通过文献阅读方式,参照其他学者观点及建议,分析总结出辽宁省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中可以改善的政策环节,总结辽宁省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的特点、经验和教训,为后续的研究提供理论基础。通过以上研究方法得出,目前辽宁省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存在一定风险和教训。第一,我国的社保制度起步较晚,在“统账结合”的制度确立前没有积累,近年来不断加重的老龄化程度,使各省区统筹账户承受着巨大的支付压力,不得不挪用个人账户的资金,由此形成“空账”风险。另外个人账户的基金投资管理权仅由政府承担的,透明度低。第二,辽宁省并未明确处理历史债务的责任,改革也未对中央与地方政府或者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历史债务如何划分进行明确规定。第三,个人账户贬值风险很大,目前辽宁省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的投资只有存银行和买国债两种投资渠道,年收益率低,个人账户资金面临着贬值的风险,已经到了难以离开财政补贴的程度,加大了政府压力。第四,税务征缴的法律滞后,参保人在缴费的过程中容易产生抗缴、拒缴现象。针对以上风险,本文最后提出了完善征收主体和加大政府在做实个人账户上的责任意识,陆续出台配套政策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面;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在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方面,扩大个人账户做实部分投资范围,将个人账户投入市场,获得更高的收益率,减少空账的个人账户。另外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职工退休年龄,减轻养老金发放压力。中央财政也可以通过发行专为养老保险资金设计的特种国债,解决了养老基金的保值问题。通过加强养老基金投资运营监管,将现行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划分为两类职能部门,从制度上实现钱账分管,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健全内部稽核制度,完善内部监控机制。建立个人账户全省网络信息咨询系统,提高了个人信息透明度,使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可以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