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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多瓦的马西利乌斯(1275/90-1342)与但丁生于同一时代,是十四世纪意大利杰出的政治思想家。他一生孜孜致力于思考探究教会权力和世俗国家权力的关系,也从事政治活动。他的著作《和平的保卫者》(1324)集其思想之大全,抨击教皇制的弊端及危害,绘制建立世俗国家的蓝图,提倡宗教及教会为世俗国家的政治目的服务。教会宣判他为“最大的异端”,批判后来的异端是“可恶的马西利乌斯”的门徒,如威克里夫,胡斯和路德。他的思想对宗教改革影响深远。 本文探讨马西利乌斯对来世惩诫的看法。他从惩罚的角度定义神圣法和人类法,认为神圣法的惩罚只在来世施加,只有人类法才具有现世的法律效力。他把国家比作生物有机体,浑然一体,有众多组成部分。各部分须互相协调合作,整个机体才能正常运行,这一状态在机体为健康,在国家为和平。反之,若某部分比例失调,各部分之间互相妨害,则导致机体体内之疾病,国家内部之纷争。惩罚如同良药,由君主施之于民,可使国家恢复健康,正常运行。 他认为君主和教士同是国家机体的组成部分,如论主次关系,君主如心脏,统领其他一切器官;教士须服从君主,为世俗国家利益服务。从世俗国家的利益角度观察,基督教与异教并无差别:所有宗教皆具政治功用——宣扬来世赏善罚恶的信条,抑制人心中隐藏的恶的冲动和欲望,维护社会的安定和平。人类法律所不能管制的人内心的思虑和欲望,在上帝面前却无法隐瞒,因此宗教教人相信阴世的酷刑,转世投胎的报应,旨在劝导世人在今世修德行善,不为扰乱社会和平之事。来世惩诫由上帝判定施加,今世惩罚由世俗君主施行,教士无权施加任何惩罚。教士之职责在教导规劝,不在以强力胁迫。后世惩诫即为教士劝导民众的手段之一。 马西利乌斯的思想与中世纪传统针锋相对。十三世纪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和《尼各马可伦理学》首次被译为拉丁文,对欧洲思想界影响巨大。从亚里士多德的政治思想里,马西利乌斯找到了反对中世纪传统的理论武器。他的来世惩诫观点体现了他对古典传统的创造性汲收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