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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国民经济急速发展、中国步入高速铁路运输时代的大背景下,铁路运输已经成为越来越重要的交通运输工具。而随着整个社会流动因素大大提高,旅客的流动性需求与运力不足的矛盾日渐加剧,尤其是铁路旅客运能不足的矛盾尤其尖锐,而且该矛盾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确实无法得到解决。在此情况下,出现了大量“黄牛党”长期驻扎在火车站附近,他们通过赶早排队,甚至还专门雇人排队、拉笼、腐蚀铁路车站职工的方法,大量吸纳各种紧俏车票,再高价倒卖给急需车票的旅客,赚取差价,严重扰乱了火车站的售票秩序,同时也侵犯了普通旅客合法取得火车票机会的利益。2008年来,旅客出行一票难求和票贩子猖獗引起社会和媒体的高度关注,实名制售票的呼声日益高涨。在此形势下,2010年春运期间,火车票实名售票制在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和成都铁路局部分车站试行以来,倒卖火车票行为出现了新的情形,铁路部门在打击这类新型犯罪上出现了许多争议,不相统一的意见给打击倒票行为造成了层层障碍。目前国内还没有相关理论来研究实名制下倒卖火车票的犯罪问题,本文拟对火车票实名售票制试点以来出现的新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为打击这类新型犯罪提供理论支撑。本文主要以实证调查的方式和角度对现行具体的倒卖车票罪进行描述,对现实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以数据统计方式进行实证分析。导论部分提出问题的由来和明确研究的方向,简单介绍实名制售票的情况以及我国对倒卖车票行为进行刑罚处罚研究的现状。第一部分以列举形式展示实名制下倒卖火车票犯罪出现的新情形,以及这些情形与传统情形的区别。第二部分对我国倒卖型犯罪的由来和现状进行综述,分析我国倒卖车票犯罪的研究现状、现行法律规定情况以及实名制下对倒卖车票犯罪研究的缺失。第三部分从不同角度分析实名制下倒卖行为违法性、危害性以及追究严重倒卖行为刑事责任的价值。第四部分从法律层面评价实名制售票下倒卖火车票的行为,具体到火车票的性质,倒卖与代买的区分,倒卖行为犯罪和一般违法行为的界线等。最后,在本文的结语部分,提出实名制购票不可能解决一票难求的问题,也不能根本杜绝票贩子,并提出遏制倒卖车票行为,除了要对涉票违法犯罪行为严加打击以外,提高铁路运力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