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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性认识在大陆法系国家是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近年来在我国刑法学界也成为一个理论热点。本文从违法性认识的概念内涵,违法性认识在犯罪论中的地位,违法性认识的错误及处理原则和违法性认识的司法认定等问题出发,对违法性认识的理论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具有综述的性质,着重介绍有关违法性认识的基本情况,是以下各章的一个基础,主要阐述了四方面的内容,包括违法性认识理论的历史背景、违法性认识的概念、内容、分类等。第二部分:关于违法性认识在犯罪构成中的地位,是本文的重点。从国外和我国刑法理论界对违法性认识研究的不同理论入手,梳理了国外和我国关于违法性认识研究的学说,先介绍大陆法系关于违法性认识的各种学说及争议焦点,又阐述了我国刑法理论界比较常见的学说及所存在的争议焦点。通过对这些学说的争议分析之后,提出自己的观点。各种违法性认识学说实质上是在违法性错误是否阻却故意责任,以及在多大范围内阻却故意责任的问题上存在分歧。认为如果存在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那么违法性错误是不可避免的,行为人不负任何刑事责任;如果存在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那么违法性错误是可以避免的,行为人应当承担故意犯罪的刑事责任。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也是犯罪过失的要素之一,但是在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中,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意义是不一样的。第三部分:有关违法性认识的错误及处理原则,先对什么是违法性认识错误进行界定,介绍大陆法系和我国对于违法性认识错误的不同定义,并提出自己的观点,接着介绍了国外对违法性认识错误一些处理原则并加以借鉴。第四部分:违法性认识的司法认定及立法完善,首先对违法性认识的判断主体和标准进行了探讨,在借鉴国外有益经验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几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