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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植根于人性深处的一种诉求,公正是古往今来最经久不衰的价值准则。政治基于社会共同体对权利公正的追求而生,政治公正的本质是国家通过订立规则对该社会所有成员的权利追求与正当行为予以维护和保证。公正原则表现为维系社会秩序的公共规则对自发秩序下公正本真的“复制”,即制度对权利分配、权利与义务界分的不偏不倚。劳动是人的基本社会活动方式,劳动权内涵的演进凝聚着人们对社会公正与文明秩序的不懈追求。劳动就业制度的真谛在于以国家强制力对劳动权加以确认、维护和保障,是劳动权由理念转向实现的媒介和劳动权的制度化形态,更为确切地说,劳动就业制度是劳动者面对的一种既定的制度安排或制度环境。劳动就业制度作为重要的社会制度,同样应以公正为元规则,劳动就业制度公正是制度公正的重要领域和社会公正的底线。劳动就业制度公正的实质是平等地保护全体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权、正当合理地平衡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实现不同劳动者群体之间权利配置的均衡化。旨在加强权利补偿、促进权利平衡。我国的社会转型是基于政府主导改革逻辑的渐进主义制度转型,政府角色的历史规定性及其在国家政治结构中的权能,决定了政府成为劳动就业制度公正的第一推动者和实践主体。本文以政治学和行政学的相关理论为根基,辅之以其他相关学科领域的理论成果,首先对若干基础性问题进行了理论阐释;其次,选取沉积于城市职业格局底部和市场活动末端的非正规就业群体作为研究劳动就业制度公正问题的薄弱环节与关键部位,论述了政府主导劳动就业制度公正的现实逻辑和时代意蕴,构建了“政府主导劳动就业制度公正的基本分析框架”。复次,追溯了政府主导型劳动就业制度变迁中非正规就业发展的时序脉络,深入探究不同时期劳动就业制度承载的政府公正价值维度及非正规就业群体对公正内涵的新诉求。再次,拉开赋权文本形式公正的“幕布”,以城市劳动力市场分割为背景,通过考察非正规就业群体的劳动权减损状况,阐明政府对劳动就业制度供给的落差。在此基础上,由政府对非正规就业领域的制度供给状况,窥见劳动就业制度的实质不公之处,进而立足于作为劳动就业制度供给实践主体的政府本身,考察其在劳动就业制度供给中的权力范畴、制度伦理价值取向与制度行为,分析出症结所在。最后,通过厘清政府主导劳动就业制度供给的范畴与权限、选定政府制度伦理之公正取向的立足点、对实现劳动就业制度公正进行总体规划与目标定位、按照递进目标对促进劳动就业制度公正的配套制度加以衔接(实现劳动就业制度的实质公正)、构建公正的操作程序(实现劳动就业制度的程序公正),实现政府主导劳动就业制度公正的预期。本文尽量避免学术研究的功利化、重复化倾向,力求拓展和创新行政学研究的内容与方法,并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问题,将关注与解答现实社会的民生问题作为理论研究追求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