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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类漫长的社会发展史中,尽管正义呈现出不同的理论形态,被时代赋予不同的内容,然而其价值却向来为人们所重视,正如斯密所说,正义是支撑社会大厦的主要支柱。社会主义中国更加重视正义的地位和作用,因为公正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我国社会发展的现实要求决定的。而公平正义的实现当然需要制度的保障,但仅仅是制度并不能自己运行,还需要制度下人的意识内化为自己的信念,形成自身的品格,亦即“义“的品德。这就是既要实现制度正义,又要实现个人正义,也就是说公民具有正义德性。制度正义是基础,公民正义德性是必要的支撑条件,二者缺一不可。所谓的正义德性在本文中指人们自愿地、恒久地按照正义的原则行事的道德品质。当前学界在研究正义问题时,多从制度正义的角度出发,缺乏对正义德性进行专门性的研究和深入的探讨。同时,现实生活中我们总会发现设计精巧、符合正义原则的制度,若实施者缺乏正义德性,那么其执行的效果往往大打折扣。另外近年来德性伦理学的复兴,为正义研究提供了新的切入点,为研究正义德性提供了理论支撑。本文的目的就在于研究正义德性的概念、内涵、结构,实践特征等理论问题,揭示我国当前公民正义德性面临的问题及成因,在此基础之上探索正义德性培养的理论方法。本文首先对正义德性的基本理论进行探究。对于正义德性的理解先从正义和德性两个概念出发。关于正义,本文探究了其基本含义、构成要素、基本类别、理论渊源等等。关于德性,本文认为存在着两种形式,一种是亚里士多德式的德性,一种是规范伦理学视域下的德性,这两种德性各有合理性和局限性,需要进行融通,本文中正义德性概念便是这种尝试的结果。由于本文还需要解决正义德性培养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因此探讨了正义德性的结构以及实践特征。为了更深入地理解正义德性,需要对其理论发展史进行细致的梳理。古希腊时期是西方正义德性理论萌生并基本定型的时期,这一时期又分为神话时期、前苏格拉底时期、古典时期、希腊化和罗马时期。在这些发展阶段正义德性也显现出不同的理论形态,从服从宇宙秩序和自己的命运,到各自承担自己的社会角色、保持灵魂的和谐,再到实现守法的总体正义和具体正义。在这个过程中,正义德性所涉及的范围也从狭小的城邦扩展到更为广阔的范围之中,并逐渐与守法的精神紧密相联系。到了中世纪,正义德性被认为坚持应得原则的恒定品质,这种原则的最终效力来源于上帝,正义之人必定谨遵上帝之法,对上帝充满敬畏。在这个阶段以及以前的历史当中,正义一般被人们视作是一种伦理德性,然而中世纪以后正义研究中的规范性维度压倒了德性的维度,个人的正义德性成为规则的衍生物。近代,随着资产阶级革命日益兴起,自由、平等、权利、博爱等成为人们普遍的诉求,正义德性就体现为人们对这些价值的渴望,体现在政治领域就是人们的民主意识和法治精神。当资产阶级政权建立以后,维护资产阶级的统治成为当务之急,正义德性又体现为对国家权威和秩序的服从。工业革命迅速铺展开来以后,生产力得到极大的发展,这时功利主义理论开始萌生并成熟起来,功利主义思想家往往将正义德性视为受到道德原则影响的自然情感。进入现代社会以后,正义及正义德性理论沿着两条不同路径向前发展,一条是马克思主义的路径,一条是实证主义、非理性主义和相对主义的路径,前者实现了对传统正义理论的超越,指出了实现真正正义之路,而后者则将正义限定在实然的范围之内,取消了正义应然方面的内容,从而使正义理论残缺不全。正义的标准也变得模糊不清无法指导人们的行为,此时的正义德性或是麻木地遵守法律,或是依循非理性而为。面对这种情况,罗尔斯重拾契约论的传统,试图制定出合理的社会规范。他提出了正义的两条原则,即平等原则和差别原则,正义德性或正义感便是人们遵守正义原则的欲望和倾向。罗尔斯的理论引起了学界极大的反响,其中以德性伦理学派的麦金泰尔最有代表性,他主张共同体优先于个人,善优先于正当,还亚里士多德正义德性本来的面目。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正义德性主要体现在“义”上它是一种合宜性的要求,是仁的具体表现。正义德性对于社会存在与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其作用体现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它是一种底线性的德性,能够孕育其他的德性,是社会正义实现的前提;它能够促进当代中国现代性伦理的形成,有助于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道德问题,为社会发展提供道德支撑;它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必然要求,能够对经济发展起到促进作用。正义德性能够促进正义观念在人们心底扎根,促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发展。然而当前公民正义德性存在着一些问题:政治领域,一些行政人员权力的使用不当,公民的政治权利意识薄弱,政治参与度较不高;经济领域,存在着一些不正当竞争以及不公平交易的现象;社会领域,一些人维权意识不强,对损害自己的行为忍气吞声,道德冷漠,公德意识薄弱。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思想文化方面是集体主义原则的权威性遭到质疑,社会分化导致了社会缺乏价值共识,极端个人主义泛滥;制度建设受到“重人情,轻制度”传统的影响,在实践中面临着种种困境。另外当前学校正义德性培养中也存在不少的问题,这些问题导致培养工作缺乏科学性和实效性。因此,需要探索公民正义德性培养理论体系来增强培养工作的实效性。当前正义德性的培养应当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着手。宏观方面要优化培养环境,具体来说要增强公民对于各类共同体的认同感,因为共同体是正义德性孕育的基本场所;要将社会主义正义观作为社会的基本共识。在缺乏制度正义的社会里,公民也不可能具备正义德性,因此公民正义德性的培养需要加强相关的制度建设。微观方面应当实现培养方法的科学化。本文主要采用道德心理学的基本方法对正义德性培养问题展开研究。由于皮亚杰和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理论将公正作为道德发展的核心,因此正义德性的培养应当以此为基本理论,但是这种理论过于重视道德理性、道德判断的发展,忽视了道德品质的其他方面,比如情感因素、意志因素和行为因素等,因此需要重视这些因素的培养,促使正义德性的各个部分协调发展,促进公民正义德性的养成。总之,本文通过对正义德性相关理论的研究,希望能够实现理论上的创新,并为正义德性培养实践提供理论上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