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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环境安全形势严峻,突发环境事件如影随形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当中,其高发态势未得到根本遏制,给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环境带来极大的破坏,对社会稳定带来巨大的冲击。建立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法律体系,是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必由之路,而其中的公众参与制度的构建和完善对改变政府传统一元化应对模式,对有效预防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更是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广泛而有效的公众参与是世界各国成功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一条重要经验。社会公众是突发环境事件的直接受害者,也是环境风险应急管理要保护的对象,同时更是作用于环境事件的自助者。公众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中理应发挥多重作用,而当前的公众参与有效性不足,有序性不存,广泛性不够,并未真正形成公正参与法律制度。我国在当前强劲的实践需求和制度不足背景下,应切实构建和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中的公众参与制度,以法律规范保障公众广泛、有效、有序、理性地参与到突发环境事件的全过程应对当中去。突发环境事件中的公众参与是一种有序、有效地理性参与,各参与主体在不同的应对阶段采取不同的参与方式,发挥不同的作用,以优化配置整个社会公众力量,实现公众参与的最大功效。本文主要从四个部分对我国突发环境事件中的公众参与进行分析、归纳,并结合当下我国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实状况提出了构建和完善我国突发环境事件中公众参与的各项具体制度措施。第一部分是突发环境事件中公众参与的基本概念的界定,明晰了突发环境事件的基本含义,特征和分类,并结合公众参与之法律内涵,确定了突发环境事件中公众参与的基本概念,即各参与主体在法律规范下有序地共同参与到突发环境事件中的不同阶段,发挥不同作用的全程式参与。第二部分主要阐述了突发环境事件中公众参与的理论基础,并探讨了其价值意义所在。主要包括环境公共财产和公共信托理论、环境权理论、环境利益和责任理论以及公民社会理论,从理论上阐明了其正当性和合理性。其重要现实意义主要体现在提高环境应急效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以及推动政治民主化进程等方面。第三部分是对我国目前突发环境事件公众参与的现实诊断,梳理并简述了当前我国突发环境事件中公众参与的现状,并探究了存在的主要问题。由当前我国立法和实践现状可知我国突发环境事件中公众参与有着巨大的制度空间和现实土壤,但存在着法律法规匮乏、制度运行不足、信息公开不完善、环境应急文化文建设不力等主要问题,严重制约着我国突发环境事件中公众参与的发展。第四部分是针对现状和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构建和完善对策。从相关权利的立法确认,制度运行的法律保障,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的有效配合以及加强环境应急文化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