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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经济转轨和深化改革的过程中,从事非正规就业的社会人员越来越多。不可否认,非正规就业群体为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然而,由于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原因,非正规就业人员作为一个有效率的群体,却呈现着边缘弱势群体特征,最为典型的就是他们的养老保险权益没有得到很好落实,相当数量的非正规就业人员没有进入养老保险体系,有些非正规就业人员虽然进入了养老保险体系,也无法实际享受完整的养老保险待遇。这种养老保险制度上的缺陷严重地影响和阻碍了非正规就业模式的持续、高速发展,也影响着国民经济的良性运行,乃至全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因此,把正规就业者享受到的社会福利政策覆盖到同样需要得到公平待遇的非正规就业者身上已成为当前一个十分紧迫的课题。本文研究的基本主题就是将非正规就业人员作为一个独立的理性的经济主体来看待,参照我国目前对正规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政策,将养保险的有关理论与实践进行有机地结合,以寻求到适合解决我国非正规就业人员养老保险问题的方案。基于此,文章将从以下几方面展开研究:第一,从非正规就业人员概念的界定出发,对目前国内出现的几种定义做比较分析,从而确定本文的研究对象。第二,对非正规就业人员理论进行分析。首先是对非正规就业产生的根源、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养老保险市场的逆向选择等理论作了评述。然后对国内学者的研究进行了梳理,为本文的研究奠定了基础。第三,分别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具有代表性的养老保险模式进行归纳总结,与我国的非正规就业人员现状相结合,借鉴其经验。第四,对六安市非正规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现状进行了实证研究。通过对调查问卷的结构分析目前六安市非正规就业人员的特征和参保的困难,通过logit模型分析非正规就业人员参保意愿的影响因素。第五,得出主要结论,提出政策建议。本文研究得出的结论是:非正规就业是一种重要的就业形式,在我国今后对就业和再就业中还将发挥重要作用,其总量还将继续上升,但非正规就业群体的养老保险总体处于缺失状态,急需加强。对非正规就业群体对养老保险,首先要通过激励措施吸引有缴费能力者参保,保护在正规部门工作的非正规就业者的社会保险权益,强调雇主必须为其雇员参加社会保险,对于无缴费能力者的基本保障问题应由国家普遍性的非缴费型的福利制度来托底解决,最后要进一步完善非正规就业群体参保对政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