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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我国资本市场持续蓬勃壮大,普通民众普遍拥有富余资金,同时多样的投资渠道使民众积极参与到社会经济中来,从中产生的收益数量不断增多,对资本利得课税的基础正在不断扩大。由股票交易、产权交易等各种资产转让交易而产生的大量资本性收益,在增加了社会财富的同时,收入分配格局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拉大了我国的贫富差距。不同于劳动所得,资本利得所独特的难以预测性使得资本市场上很容易出现投资者因寻求短期的利益从而发生投机行为的现象,这些盲目的投机行为很大程度上将对资本市场的稳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目前在我国税收法律法规中,存在实质上是对资本利得进行课税的内容,只是过于分散且缺乏系统性,这种征税方式已经不再适合我国目前的情况。我国将资本利得视为普通所得,无差别的征收方式无法将资本利得税的特殊调节作用发挥出来。对资本利得课税问题进行研究,弥补了我国在该领域理论研究的不足,为资本市场更好的发展提供税收理论支撑,对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加强国家宏观调控起到积极作用。我国目前对部分资本利得征税,相关的规定分散于多个法律条文中,包括补充规定、部门通知等形式,没能形成系统的法律条文。本文通过比较和借鉴成熟税制国家和地区关于资本利得课税的规定,根据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实际需求,提出合理建议以完善与资本利得相关的税收制度,对于规范资本市场、抑制短期投机行为、促进资源有效配置等都有积极的作用。因此,研究和探讨资本利得课税相关问题对我国税收制度和资本市场都有很重要的意义。本文首先概述了与资本利得课税密切相关的基本理论,引入了资本性资产和所得两个概念并运用对比分析法对资本利得进行界定,列举了课征此税的理论依据。接下来论述对资本利得征税而产生的经济影响。资本利得税对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都会有一定的影响,而且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同时存在,这些影响效应为资本利得税的发展提供了方向,同时也产生了约束。然后对我国资本利得课税现状以及存在问题进行阐述,问题的存在既有历史的原因,也与当下我国的经济状况分不开。要解决问题,可以借鉴国际上成功的案例,并从失败的案例中吸取教训。英美等发达国家已经成功征收资本利得税,但因各自国家税收发展的历史的不同而在一些方面有所区别,两者的模式各有我国可以借鉴的地方;台湾地区曾多次实施征收资本利得税,结果却不尽理想,从台湾这一失败的案例中我们也可以吸取教训,以避免重蹈覆辙。最后,本文在对资本利得课税理论问题探讨的基础上,借鉴国际经验,立足于我国现实存在的问题,对中国资本利得课税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本文的主要创新之处在于:将来自于房地产市场的资本利得考虑在内。目前国内对资本利得税的研究多见于证券市场,而对房地产市场税收问题的讨论则侧重于保有环节,再加上当前房地产市场的投机行为亦很严重,对来自于房地产市场的资本利得的税收问题也应该重视起来。本文的不足之处在于:没有通过实证对自己的结论进行验证;由于具体的政策建议需要建模进行论证,因此仅提出较为笼统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