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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是追求利益的动物,人的行为是以利益为中心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必然带来利益的分化,导致利益冲突不断。近年来房屋拆迁等社会热点问题,折射出社会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之间的关系日趋失衡,矛盾冲突层出不穷,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这些社会问题的产生,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冲突的出现,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对立法中公共利益的内涵和外延界定不明,以致假借公共利益的名义,公权力的滥用,侵害个人利益的情况屡屡发生。针对这样的情况,笔者试图通过分析现阶段我国立法对利益整合的基本现状,发现其在运作实践中存在的不足,在立法过程中寻求针对这一问题的对策。遵循这样的思路,笔者把论文的创作分为了三大部分:首先,进行利益整合问题的理论分析,通过一个案例引出对利益冲突尤其是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冲突的探讨,分析了利益和立法整合的一般理论,包括立法过程中的利益博弈、立法中的利益选择和利益协调、立法的利益整合功能。其次,分析了现阶段我国立法过程中利益整合的现状,发现其在实践运作中存在的不足,表现在:现行立法中对个人利益保护不够。利益表达机制在运作实践中存在很多问题,诸如在立法观念、利益主体和利益客体、人大代表、利益表达渠道和利益集团发展方面存在的不足;立法听证制度和立法监督制度都不完善。最后,对立法过程中健全利益整合机制进行探索,从立法观念、立法规范和立法制度安排三个角度提出对策,以期能够建立利益之间,特别是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之间的和谐关系,这也是立法所要追求的主要目标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