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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法律制度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一带一路”倡议下,对外翻译和传播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时更加需要掌握翻译主动权,最大限度地让国际社会了解我国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政策。 本文以《民族区域自治法》(2001)英译本为主要研究对象,结合《民族区域自治法》(1984)、《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民族区域自治法修改决定》(2001)、《国务院关于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2005)以及《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白皮书(2005)等相关英译文献,以图里翻译规范为理论工具,采用描述性研究方法,探讨《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民族法律文献的对外翻译规范,旨在进一步提高此类文本的翻译质量和可接受性。研究发现,(1)该法律文本起始规范确定倾向于目标语读者,预备规范要求译文真实而准确地体现出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政策;(2)译者在母体规范层面采取增译、减译和调整语序的翻译技巧,在篇章语言规范层面,立足中国特色词汇、名词化、语气转化、文本特征,符合目标语读者的语言表达习惯;(3)译文中出现了诸如范畴词冗余、修饰词冗余的中式英语问题。研究认为,(1)学界需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文献英译研究的重视;(2)民族法律对外翻译过程中要运用国际上能够广泛接受的翻译表达方式;(3)进一步落实对外翻译的规范化流程,尤其重视译前的宏观翻译策略和微观层面的翻译方法,打造融通中外的民族话语,拓展国际交流平台。民族法律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