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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末以来,在世界范围内涌现了大量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也成为了企业提高创新效率、快速取得创新技术的有效方式。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获取共享技术知识、实现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并提高企业的自身价值,赢得更大的竞争优势,实现资本、人才、技术等方面的综合提升,从而实现企业成长,促进经济发展。本文首先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模式进行了研究,分别比较了美国、日本及我国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模式。发现美国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合作形式都呈现出多样化,而且合作范围也相对广泛,合作层次也更加深入;日本的技术研究组合模式是目前世界上最有特点的一种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合作模式,其主要特点是形式规范、发展成熟,顺应了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有利于提升国际竞争力;而我国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大多以政府主导为主,企业和高校在联盟中的作用相对比较被动。然后,对产业技术联盟的运行机制进行了深入研究,采用博弈论的方法,分别从三个角度展开,包括:信任机制、知识共享机制、利益分配机制。在信任机制方面,我们发现在有限次性的博弈情况下,联盟内的各方如果想改变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效率低下的处境,就要改变这种有限次性博弈的情况,使双方都进入重复博弈阶段,寻求将来的长远合作;在无限次博弈的情况下,当贴现率大于特定阈值时,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企业如果维持目前的选择,与高校(或科研院所)发生多次合作以后,企业必定会采取信任策略;在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运行过程中,如果奖惩力度越大,成员伙伴之间的不信任成本越高,那么联盟内成员伙伴的守信可能性也就越大,联盟各方采取信任策略的概率越大,可以形成良好的联盟信任机制。在知识共享机制方面,我们发现,只有当联盟的成员伙伴认为将知识共享所带来的收益大于或等于知识不共享带来的收益时,联盟内的成员伙伴才会将知识进行共享。利益分配机制方面,我们发现企业和高校(或科研院所)的利益分配主要取决于企业的产出弹性系数,当企业的产出弹性系数越小,企业获得收益比例越大。最后,以畜禽良种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作为案例进行研究,分别用德尔菲法和层次分析法对畜禽良种联盟的信任机制、知识共享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的制约因素进行了分析,认为畜禽良种联盟的信任机制主要取决于合作经历、企业声誉、合作愿景、企业家魅力及法律约束等方面的因素;知识共享机制主要取决于企业文化、企业拥有的资源与产权、盈利能力等方面的因素;利益分配机制主要取决于人力、资产及资金方面的投入、科技成果转化率及抗技术风险的能力等方面的因素。并对如何建立畜禽良种联盟的信任机制、知识共享机制与利益分配机制提出了相关的建议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