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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古时期基督教的神恩济贫观念是驱动教会济贫事业发展的核心价值观,但是到了中古晚期,教会传统的济贫模式已无法应对社会经济、政治变革所引发的普遍性贫困。宗教改革后,新教神学也对传统的神恩济贫观念展开批判。在英格兰,亨利八世自上而下的完成了宗教改革,通过颁布一系列的济贫法令,实现了由世俗力量主导,教区为管理主体的近代早期社会救济制度的确立。 全文共分导论、五章正文和结语三个部分。导论部分主要阐述本课题的研究意义及研究综述。 第一章主要探讨基督教神恩济贫观的由来。首先介绍《圣经》中的原罪说与救赎论。西普里安、安布罗斯与奥古斯丁等古代教父们关于获得救赎的争论奠定了神恩济贫观的基础。在中古时期,经院哲学家阿伯拉尔和阿奎纳将这一理论发挥到了极致,成为推动教会济贫事业发展的核心价值观。 第二章介绍宗教改革前基督教会在英格兰的济贫状况与出现的问题,在贫困问题上,教会修道院是实施救济的主体,教区为辅。在医疗方面,黑死病肆虐英格兰期间,教会修道院起到了收容、护理、关怀、隔离病人等作用。在教育方面,修道院创办了独具特色的教会学校,不仅培养神职人员,也为世俗弟子提供力所能及的教育。 第三章探讨宗教改革时期,新教各派的济贫观念。基督教人文主义者提出了“理性”的贫困观、路德教的“唯信称义”重新构建信与救赎的关系,济贫的行为不再只是为了求得回报,而是一种责任和义务。加尔文教则在“双预定论”中称济贫行为是上帝赐予其选民的特殊的恩典。 第四章介绍宗教改革后英格兰王权主导下的社会救济制度的建立。教区在改革中衍变成为地方基层行政单位,尽管如此,教区在管理方式上还是保留了宗教传统,尤其是在解决流民问题和贫困问题上发挥了而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教区在信仰与世俗的双重领域发挥了比中古时期更大的作用。 第五章比较路德教、加尔文教和安立甘教在近代早期西方救济制度中发挥的作用以及所产生的不同效果。 结语部分对全文进行总结,近代早期英格兰的社会救济制度,是在王权主导下,对传统宗教济贫模式的保留中形成的。在转型时期,这一制度确保了社会的平稳变革,有效地缓解了贫困问题,维护了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