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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使得人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得到巨大改善。如今,中国大众生活方式、生活样式日趋复杂多样,不同年龄、不同性别的群体都有与其他群体区分度很高的休闲娱乐方式,从发展规模及参与人数上来看,中老年群体,特别是中老年妇女群体的“广场舞”运动,成为中国人尽皆知的群体性休闲样式之一。 人既然是社会人与自然人的合成体,挖掘每一个主体的生命历程,都会映射出宏观社会的变迁,而不同主体对于同一社会变迁的理解和再建构又会产生差异。笔者通过解读,由微观层面的主体——广场舞大妈和围观者人群,所呈现和构建的鲜活生动的广场舞故事,发现大妈最初参与广场舞的动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填补退休后生活的空虚;排解孩子离巢后的焦虑与孤独;修复处于病态中的身体。基于以上三个动机参与到广场舞中,她们在这种活动样式中感受到了自我魅力的重现,人际关系的提升,还获得了额外的经济收入。笔者通过进一步的梳理和理解,发现大妈如此痴迷广场舞的真正原因在于,广场舞是一种可以让大妈身体得以延伸的表演形式;是她们可以获得认同的一个场域;更是她们体验集体仪式感的一种行动表达;而这三种目的总是交织在一起,让参与者主体在反复的跳舞过程中体验着这些感受,从而让她们深陷广场舞的行为而无法自拔。 在参与者主体——“大妈”,摇曳和陶醉于舞池中央时,以年轻人、中老年男性、新闻媒体组成的围观者主体对大妈和广场舞又呈现出另一种反面的理解。“广场舞现象”和“大妈”行为之所以引起众人关注,并遭受污名是由主体社会知觉与自我知觉双重建构的结果。无论是参与者主体还是围观者主体他们的一切行为和言语系统,都是在社会建构和主体建构互动作用下发生,无论是隐藏在“广场舞现象”中的代级差异还是性别文化冲突,以及媒体话语权的污名导向,都深刻体现着社会文化的建构因素,所以无论是“广场舞现象”还是大妈行为,从来都不是腾空而出的,而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个体在日常生活实践中互动的结果。因此“广场舞现象”是在漫长的社会历史发展中被社会、文化、政治等因素建构起来的产物,这种建构包含了主体建构和社会建构两个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