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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类的教育活动中,广义的学前教育是指教育的起始阶段,人类生命中的第一个教育阶段,从学校、社会、家庭等不同方面影响着学龄前儿童的身心发展。而狭义的学前教育是指特定的机构对学龄前儿童所实施的专门教育。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中,几乎没有从事儿童学前教育的专门机构,第一所具有近代意义的学前教育机构清末才出现,即1903年创办的湖北幼稚园。以此为发端,中国的学前教育在曲折中发展起来。清朝末年,直隶地区出现了一批较有代表性的学前教育机构,如京师第一蒙养院、保定蒙养院和天津严氏蒙养院等各类性质的蒙养院在这一期间也迅速的建立开来。为中华民国成立后直隶地区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奠定了一定基础。中华民国北京政府时期,教育部制定了针对学前教育的规章制度,一定程度上为促进了学前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但是由于军阀的连年混战、社会动荡不安、社会的动荡,经费严重不足,直隶地区的学前教育发展缓慢。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北方的河北省、天津市、北平市等地(行政区域几经变动)的学前教育发展较快,但若与南方的江苏、四川、上海等地相比则存在差距。反映出学前教育事业在地域发展上的不均衡。从民国初年到抗日战争爆发前的二十多年中河北省、北平市、天津市的学前教育在经费、体制与管理制度、学制、教养内容、课程设置、教学设备、师资培养等方面的发展脉络逐渐明晰,教育体系逐渐完整。学前教育事业的兴起与不断发展改变了近代河北省、北平市、天津市等地区的传统教育模式,使这些地区的学前教育逐渐走向了科学化、完整化,也为现代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经验以及改进之处。一方面,稳定的社会环境、优质的师资质量、科学的教学方法是教育发展的条件,为现代社会教育发展所借鉴。另一方面,教育发展的不平衡也为当代社会敲响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