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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中国扶贫开发工作进入脱贫致富的攻坚阶段,金融扶贫已成为中国扶贫开发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首次把金融服务作为新时期扶贫开发的重要政策保障,在2015年12月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强调要做好金融扶贫这篇文章。与过去单纯“输血”的粗放式扶贫相比,金融扶贫重在“造血”,有利于增加贫困地区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和提高扶贫开发的精准性,对金融扶贫理论与实践进行系统研究具有理论与现实意义。国内外学者围绕金融扶贫做了大量研究,但是总体上不够系统和深入,特别是针对金融扶贫机理、效应与对策层面的研究还相对不足。本文旨在通过论证金融扶贫的动因,分析中国金融扶贫的现状和制约因素,阐释金融扶贫的机理,借鉴国外农村金融反贫困发展经验的基础上构建一个比较完整的金融扶贫理论研究框架,提出有效推进金融扶贫的思路与举措,以期丰富现有贫困和反贫困理论的内容,为政府和金融机构提供更为充分的理论支撑和决策依据。 论文重点研究了五个问题,一是金融扶贫动因的经济学分析。即信贷权是不是包括贫困人口在内的所有人不可或缺的基本权利;金融服务在贫困地区具不具有公共物品属性;金融企业的社会责任是什么。二是系统总结当前中国贫困现状与特征,分析中国农村贫困的金融成因,分析金融扶贫主要制度安排及金融机构扶贫实践,梳理金融扶贫的制约因素;三是阐述金融扶贫直接作用机理,并对直接效应进行实证分析;四是阐述金融扶贫的间接作用机理,并对间接效应进行实证分析;五是如何从理念、体系、机制、模式和产品创新等方面实现金融扶贫的创新和可持续发展。 论文数据主要是来自实地调研和统计年鉴。在研究过程中,采取定性分析、定量分析和案例剖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其中定性分析方法主要是运用相关贫困与反贫困理论,金融发展理论和普惠金融理论对中国金融扶贫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国外农村金融发展状况进行了定性分析。定量分析方法主要运用实地问卷调研法,构建回归模型和VAR模型,利用协整检验、格兰杰因果检验、脉冲响应函数和方差分解法,对金融扶贫的直接效应和间接效应进行实证分析。案例剖析主要是针对河北省某国家级贫困县扶贫小额信贷的创新做法进行重点剖析。主要研究结论如下: 1.金融”具有准公共物品性质,信贷权是包括贫困人口在内的所有人的生存发展的不可或缺的权利。加大对贫困地区的金融准公共物品的供给力度,增强贫困人口的造血能力,既是金融企业的社会责任,也对于提高中国扶贫开发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2.金融扶贫既不是慈善救济,也不是纯粹的商业行为,而是通过政府财政资金撬动、金融机构遵循市场法则来实现的“造血式”扶贫。金融扶贫的对象主要是那些有一定自主发展能力的贫困农户和能带动贫困农户增收的中小企业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3.金融扶贫中国经验逐渐显现,但也存在制约其可持续发展的诸多因素。目前中国金融扶贫实践不断深入,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创造了很多成功做法。但由于农村产业弱质性、农村有效信贷需求不足、农村缺少有效抵押和担保、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较差、金融扶贫体系不完善等原因,在一定程度上还制约着金融扶贫成效和可持续发展。 4.金融发展和金融服务有利于贫困的减缓。从微观上看,诸如小额信贷的可获得性与否、贷款用途及金额对有一定自主发展能力的贫困农户增收有显著影响。积极发展普惠金融,降低信贷门槛,提高贫困人口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有利于贫困家庭跳出“贫困陷阱”。从宏观上看,金融发展通过经济增长效应,会降低绝对贫困发生率;但也可能会通过收入分配效应,加剧相对贫困程度。 论文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从理论观点创新层面上,系统论证了金融扶贫的动因,提出了并论证了贫困人口的“信贷权”、金融服务具有类似“俱乐部产品”准公共物品性质和金融企业的社会责任三个理论观点。二是构建了金融扶贫的直接效应模型。对金融扶贫直接作用机理分析的基础上,选择农户主年龄、户主教育水平、劳动力人数、拥有土地面积、农户累计贷款金额、农户贷款用途等影响因素,建立关于金融直接扶贫效应的多元线性回归模型,提出贫困村资金互助社这种小额信贷扶贫政策安排对有一定自主发展能力的贫困家庭收入的增加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发现小额信贷的可获得性与否、贷款用途和贷款金额是影响贫困家庭增收的主要因素,证明金融扶贫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三是构建了金融扶贫的间接效应模型。通过构建回归模型,应用协整检验和格兰杰因果检验,研究金融发展规模与经济增长之间、经济增长与绝对贫困程度之间的长期均衡关系。构建VAR模型,应用脉冲响应函数及方差分解法,分析了金融规模、金融效率与相对贫困程度之间的动态响应关系。金融发展规模与经济增长之间呈正向关系,金融发展能够促进经济增长,进而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使家庭的收入来源多元化,绝对贫困大幅减少。金融效率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减少具有显著的积极作用,金融资源利用效率和服务效率的提高,能够更好地改变金融资源配置的扭曲,方便贫困人口享有快捷的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提升整体经济运行效率和经济效益,有助于相对贫困的改善。四是系统提出了金融扶贫实践创新路径,认为金融扶贫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银行、保险、证券、担保等金融机构相互协同,明确各自在扶贫开发中的功能和责任;特别是构建金融扶贫主体问的合作机制,设计诸如CPPP、BDOT、BOT、PFI、政府+银行+贫困农户、银行+龙头企业+贫困农户、“贷款+债券”组合式融资、期权开发合约、资产证券化等金融扶贫模式,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金融扶贫本身存在的公益性和商业性双重目标导致的矛盾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