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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和各国实践表明,法律和文化等制度因素对投资者权利的保护对于股票市场发展是至关重要的.经过10多年的发展,中国股票市场的规模及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得到了显著地提高.然而在股票市场规模迅速拓展的背后,中国股票市场没有遵循由投资者保护到市场发展的逻辑.在一个包括国家、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的分析框架中,我们发现,国家对国有企业提供有效金融支持方式的选择决定了中国金融制度产生和演进的逻辑.股票市场得到发展的原因在于,股票市场具有提供金融支持同时将金融风险向股票市场投资者分散的特征.在金融风险不断通过国有银行向国家集中,接近国家金融风险承担能力的情况下,股票市场是国家的最优选择.股票市场发展的逻辑说明,国家和投资者之间存在着利益冲突,这使得股票市场投资者不可能得到有效保护.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中国股票市场制度安排必然也是围绕国家最有效率的集聚金融资源,而不是遵循由投资者保护到股票市场内生发展的路径.这决定了中国股票市场在经济中主要发挥促进社会资本形成的作用,而对于提高经济增长率的作用并不显著.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中国股票市场并不具有通过更有效地配置资源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从而促进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来刺激经济增长的功能.相反,实证检验的结果表明,中国股票市场对全要素生产率发展具有显著的阻碍作用,股票市场规模越大,这种作用越强.尽管股票市场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有限,而且对于全要素生产力的发展具有显著的阻碍作用,然而,我们不能由此简单地得出取缔或抑制股票市场发展的结论,相反,应该发展和完善股票市场的功能.中国股票市场的制度性缺陷表明,不能将中国金融市场波动性强简单地归结为个体投资者为主的投资者结构.因此,改变投资者构成,即由现在的以个体投资者为主的投资者结构转变为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的投资者结构,或者引进境外投资者,都不可能改善中国股票市场投资者权利保护状况,因而也就无法促进中国的股票市场的发展.只有加强市场规范,向投资者提供更为有力的权利保护,才能提高股票市场中证券的投资价值,激励投资者进行投资,促进股票市场的发展.因此,股票市场的规范和发展是统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