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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问题在西方哲学史上始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因为它与知识和真理的最终有效性问题密切相关。自亚里士多德创立形式逻辑以来,关于逻辑学的性质、结构、范围和作用问题,就一直为逻辑学家、哲学家们所喋喋不休地讨论。笛卡尔、培根、莱布尼茨、康德和黑格尔都针对这些问题发表过各自的见解,并且相应地提出了一些新的逻辑思想,比如普全数理模式、超越论逻辑和辩证逻辑。 为了建构一门“作为严格科学的哲学”,为了给其它一切科学奠定一个牢固的根基,现象学从开创之初就与逻辑学结下了不解之缘。从《算术哲学》到《逻辑研究》,从《形式的与超越论的逻辑性》到《经验与判断》,胡塞尔一生都没有放弃过对逻辑学问题的探讨。 在胡塞尔看来,逻辑最初被设想为一门科学论,科学论的任务是为可能科学提供一种先天的根据:即科学是如何可能的。由于科学本身的可能性不能通过科学的事实而被表明,所以,为科学奠基的任务就落在了作为科学论的逻辑身上,即落在了逻辑的先天原理和理论上。但是,由于逻辑本身就其可能性而言也是成问题的,而且在不断的理性批判中呈现出了越来越多的问题,所以这些批判引导我们从作为理论的逻辑返回到了逻辑理性以及与逻辑相关的新的领域,即超越论的主观性领域。在胡塞尔看来,只有通过逻辑理性批判,通过超越论的主观性所奠基的现象学逻辑,一门真正的科学论才能得以被建立起来,真正科学的建立才有了牢固的根基。 胡塞尔把逻辑学分为客观逻辑和主观逻辑。客观逻辑主要指传统的形式逻辑,而主观逻辑主要指他的现象学逻辑,即建立在超越论主观性基础之上的超越论逻辑。在他看来,客观逻辑可以分成三个层次,即纯粹判断形态学、一致性逻辑(无矛盾逻辑)和真理逻辑。逻辑学的这三个层次并不是相互并列的,而是具有一个等级结构。纯粹判断形态学是最低层次的,而真理逻辑则是最高层次的。胡塞尔对逻辑学的三个层次的划分目的是为了指明,形式逻辑只是确立了可能真理的形式规律,而未涉及认识的内容或判断的句法材料,因而无法排除内容上无意义的判断或质料的悖谬问题。 胡塞尔指出,由亚里士多德所开创的形式逻辑实质上是一门形式命题学,述谓判断和三段论推理是其理论核心。形式命题学本身是判断的先天形式科学,更确切地说,是命题的先天形式科学。随着形式命题学在方法上的完善发展,它必然会导向一门形式的数学,形式逻辑也必然会成为一门数学化的逻辑,这门被充分扩展了的数学化的逻辑就是莱布尼茨意义上的普全数理模式。由于形式数学只研究数学对象之间的关系,而不考虑这些对象本身的性质,因而它是一门关于一般对象的纯粹观念科学、一门形式的本体论。真正意义上的形式逻辑或者说形式分析学既是一门形式命题学也是一门形式本体论。形式命题学和形式本体论并不是两门相关的科学,而是同一门科学的两个不同的方面。形式命题学是关于纯粹含义范畴的科学,而形式本体论是关于纯粹对象范畴的科学。由于判断本身就是纯粹含义范畴和纯粹对象范畴的有规律的复合,所以仅仅从形式的观点来思考判断的命题学还不是一门完整的逻辑学,一门完整的逻辑学必须包括与判断的对象有关的形式本体论。传统形式逻辑的缺陷恰恰在于没有认识到逻辑学的这两个向度,因而一再延误了对自身本质和任务的正确界定。 胡塞尔认为,科学并不是由判断的任意组合而构成的。相反,科学是诸判断的理论的统一体。在抽象科学中或者说在名称论科学中,所有判断都能够从基本的公理中派生出来,公理既规定了领域也规定了理论形式。但是,与名称论科学的统一不同,具体科学的统一不是由公理或规律所规定的,而是由对象所规定的。真理不是先天地从原理中获得的分析的结论,而是与事物的全适。因此,胡塞尔指出,作为一门名称论科学的理论,普全数理模式最终也不能是一门总体的科学论,不能是科学论这个词的真正意义上的逻辑,因为它不能谈论这个世界,因而也就不能解释具体科学。 依照胡塞尔,虽然形式逻辑作为纯粹的命题分析学,应当是一门与世界无关的形式科学,但是,它实际上却是以世界和经验为条件和基础的。由于判断的质料构成了判断的意义条件,因此一个判断必然与其质料相关,而最终的质料则是个体,于是由这些个体所组成的“世界”就构成了所有可能的判断基底的视域。传统形式逻辑自以为是“形式的”,但是它却没有看到,所有预先被给予的、素朴直向的判断都建立在对一个绝对世界的信仰,对一个自在地存在的、作为自在真理的基底的世界的信仰的基础之上。因此,传统的形式逻辑变成了一门客观的“世界逻辑”、一门经验的实证科学。 在胡塞尔看来,一门真正的真理逻辑必须对意识的意向性问题展开研究,因为逻辑的构成物实际上是范畴作用的结果,是超越论主观性的产物。离开了认识的主观条件,仅凭逻辑的形式条件,无法获得真理性的认识。在他看来,所有客观的存在、所有的真理都在超越论的主观性中有其存在的根据和认识的根据;所有的存在,所有的真理都是在主观性自身中被构造的。因此,包括逻辑之物在内的所有实在的存在和观念的存在都需要回溯到超越论的主观性之中,都需要一种超越论的批判和奠基。 超越论主观性为形式逻辑的奠基,实际上是一个逻辑的发生学问题,而逻辑的发生学只有借助于一门经验的理论才能得以完成,从发生学的角度对前述谓的经验和知觉结构的分析构成了超越论逻辑的重要组成部分。《经验与判断》所探讨的正就是胡塞尔所意指的这门经验理论。 胡塞尔认为,康德最大的失误在于,既没有认识到与形式逻辑相关的构成物如概念、判断、推理等的观念性质,也没有提出这些观念对象性的主观构造问题。他虽然提出了超越论逻辑的问题,但是他的超越论逻辑是为“纯粹的普遍逻辑”即形式逻辑作补充的,而不是为形式逻辑奠基的。与此相反,胡塞尔对超越论逻辑的研究旨在表明,形式逻辑从本质上来讲是一门纯粹观念性质的科学,与逻辑有关的概念、判断、推理、证明等等都是观念的构成物,都是认识的主观性的产物,因而逻辑必须系统地从观念的构成物回溯到在现象学上构造它们的意识上去,即回溯到超越论的主观性那里去。在胡塞尔看来,前述谓的经验领域是最源始的真理的策源地,而作为知识之最基本表达形式的述谓判断则是对这个经验领域中的个体对象进行被动综合和主动综合的结果。正是通过超越论自我的被动综合和主动综合活动,关于个体对象的经验认识或经验判断才得以明见地产生出来,由判断所构成的推理和证明等逻辑构成物才获得了明见的基础。因而,胡塞尔的超越论逻辑是为形式逻辑奠基的,而不是为形式逻辑作补充的。 由于胡塞尔对逻辑学问题进行探讨的最终旨趣不是为了沿着莱布尼茨的道路来建立一个精密的符号逻辑体系,而是在于用现象学的方法、现象学的语言为一切科学之科学的逻辑学进行根本的奠基,所以他的逻辑学与通过数学方法、人工语言所建立起来的现代逻辑自然有所不同。从判断到经验,再从经验到判断,这是胡塞尔超越论逻辑的发展道路,如果说前一条道路是“还原”或“回溯”的道路的话,那么后一条道路则可以被称之为是“构造”或“发生”的道路。通过从判断的明见性向对象的明见性,再从对象的明见性(主要是个体对象的明见性)向经验的明见性的层层回溯,目的是为了表明,科学认识活动的最初源头存在于前科学的经验世界或生活世界之中,逻辑学只有建立在超越论的经验的基础之上才能成为真正的科学论,才能为具体的实证科学奠基。 从形式逻辑到超越论逻辑,这是胡塞尔逻辑学思想发展的一条主线。胡塞尔通过现象学方法所试图建立的这门新的逻辑旨在重新确立其作为科学之科学的地位,以期为一般科学奠定一个坚实的方法论基础,从根本上克服欧洲科学的危机,重新确立科学和哲学对于人的存在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