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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工伤事故赔偿没有统一的标准,大多数企业对工伤事故的赔偿存在着许多的人为因素和随机因素,普遍处于无法可循的状态,赔偿额度普遍偏低,客观上使一些用人单位对安全工作不重视,甚至漠视工伤事故的发生,更进一步加剧了工伤事故的频繁发生,使工伤事故陷于恶性循环之中,非常不利于安全生产。劳动者的生命与健康等合法权益得不到切实的保障,解决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工等弱势劳动者或者雇于非公有制的劳动者的职业伤害赔偿问题已经成为追在眉睫的重大社会问题。 我国对生命经济价值的研究较少,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们收人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将更加重视生命的价值。加强工伤事故中人的生命经济价值的研究,确定合理的生命经济价值评价方法和工伤事故赔偿标准,从经济角度推进生产安全形势的不断改善。目前的工伤事故赔偿标准明显偏低,不能真正体现受害职工的生命经济价值,其直接的结果就是一方面工伤事故发生后处理事故难度大,另一方面造成部分企业尤其乡镇煤矿企业漠视职工的生命,造成事故不断。 在我国工伤事故死亡赔偿中引入生命经济价值研究以有效提高工伤事故赔偿标准及规范我国赔偿标准,符合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趋势,既能有效保护受害职工的利益,同时也能落实安全长效机制。 按照传统的观点即目前通行的说法,人的生命不能用货币来计量,生命是无价的,因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从伦理道德上人们不可能对人的生命进行定价。但是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人和经济人,人的生命却应该是有价的,特别是从社会管理和评价事故对社会和人类的影响的角度,人的生命也是有价的。人的生命价值是自古至今许多经济学家、思想家、哲学家一直探讨的问题。虽然在这个问题上已出现了不少的真知灼见,但同时更多的是困惑和迷茫。人对自身的认识远不如对自然界的认识深刻,人要获得自由不仅要了解自然界、了解社会,更要了解自己。既要掌握自然规律、社会规律,也要掌握自我生命的各种变化规律,尤其是生命的经济学变化规律,只有如此,才能有意识有组织地提升人的生命经济价值,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生命与商品一样,它的价值形成也必然有一个过程。生命经济价值的形成过程可以定义为通过抚养照料、教育培训对生命进行开发的过程。与物质产品生产过程所不同的是,生命经济价值的形成过程不是物品的生产过程,而是人的能力的开发和产生过程。从本质上说生命经济价值的形成过程是把个体人的消费要素与投资要素转化为人的能力的过程。任何事物都有它的内部结构,都有它的发展变化的规律性,人的生命经济价值也不例外。通过对人的生命经济价值较深入的研究,人们对人的生命经济价值这一特殊的研究对象形成的内部机理和变化规律有了深刻的认识,为定量研究生命经济价值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成年劳动这是工伤死亡事故的主体,本文把成年劳动者作为研究的重点。由于价值评价过程中存在着许多不确定因素,要准确地评价成年劳动者的赔偿问题,就必须使这些不确定因素变为确定因素,而在实际中只能做到相对准确。人具有潜在的创造性的劳动能力,这种能力的外在表现就是人在劳动中新创造出的价值。人所具有的这种内在的能力是无法进行准确计量的,只能推测、判断。人的这种潜在的创造能力能够创造出可以计量的外在的价值,可以通过对这种已经实现的或可能实现的外在价值的计量来表示其生命的价值。 本文以现代人力资本理论作为突破,建立健全工伤事故死亡赔偿中生命经济价值模型的理论基础,明确了生命经济价值的形成机理和变化规律,引入了健康投资、教育投资、技能投资等变量,通过以人均年收入作为纽带,将劳动价值论与现代人力资本理论有机的联系在一起,创建出基于人力资本理论的生命经济价值模型。 本文主体框架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对我国工伤事故死亡赔偿的现状进行分析,并明确工伤事故死亡赔偿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引入构建工伤事故死亡赔偿生命经济价值模型的必要性;第二部分用两个章节的内容阐述了经济学分析中的生命经济价值的概念,对生命经济价值理论研究现状和计算方法进行了综述,同时将模型所需要引用的劳动价值论和现代人力资本理论以及相关的概念进行了比较和确认;最后,本文以工伤事故死亡赔偿为研究对象,结合国情,提出了我国成年劳动者的生命经济价值计算模型。 本文认为通过对国外生命经济价值研究的综述,可以看出由于国外的生命经济价值评价结果较高,其事故赔偿费用也相应增高。而目前我国的工伤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明显偏低,不能真正体现劳动者的生命经济价值,其直接的结果就是一方面发生事故后处理事故难度大,另一方面造成部分高风险作业的企业尤其乡镇或个体企业漠视劳动者的生命,造成事故不断。 目前我国对生命经济价值的研究较少,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们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将更加重视生命的价值。具有高危险性的生产行业,应加强工伤事故死亡赔偿中人的生命经济价值的研究,确定合理的生命经济价值评价方法和工伤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从经济角度推进赔偿制度的不断改善。 最后本文提出还应在工伤事故死亡赔偿中引入人力资本理论,这样可以更好地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生命是无价,健康无价。对受害人进行赔偿既是法律正义和公平的体现,也是对受害人的救济和补偿。无论从公平角度还是实用角度考虑,在赔偿中考虑受害人的人的人力资本状况,是对受害人的价值的体现和肯定。人力资本是能为所有者带来利益的。因而工伤事故死亡所导致人力资本的损失,会损害人力资本的回报。在工伤事故死亡赔偿中引入人力资本理论,从一定程度上说也将体现国家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