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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如何设计契约使得供应链企业在契约的约束下自动选择信息共享成为供应链系统持续改善研究中的热点。国内外学者从供应链契约的角度对供应链的信息共享进行了广泛的研究,但是并不完备,目前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使用数量折扣协议、选择权契约和回购协议等契约实现信息共享,但是收益共享契约做为一种最新提出的供应链契约形式,并没有应用于信息共享的领域,而收益共享契约与其它契约相比,具有不同的特点和适用范围,基于收益共享契约实现供应链信息共享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实践指导意义和理论价值。
本文基于收益共享契约,综合信息共享所需的技术和运作模式等,构建了供应链的信息共享机制。并且借鉴了Hamid Mohtadi和Jean D.Kinsey的研究方法,构建了由制造商、分销商和顾客组成的二级供应链模型,通过计算供应链成员选择不同的信息策略所获得的收益,对基于收益共享契约实现信息共享的整个过程进行了定量的分析。
本文的研究结论显示:(1)在没有任何契约约定的条件下,供应链成员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选择是否实现信息共享由市场需求不确定程度所决定,在市场不确定性程度较低时,供应链能够实现信息共享,但是信息共享对整个供应链收益的影响并不明显;在市场需求不确定程度较高时,各成员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不会选择信息共享,影响了供应链的整体效率。(2)通过收益共享契约,约定供应链中信息共享的内容,并根据市场需求不确定程度确定信息共享收益的分配参数,则可以完全实现供应链成员之间的信息共享,达到供应链效率的最优。但是,基于收益共享契约实现信息共享也必须通过契约的长期性来实现道德风险的防范,并且需要建立完备的信息共享设施实现信息传输效率的最大化。
本文的研究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还通过量化的方法为实践中的决策者提供了一种管理的视点,为供应链中信息共享的实现提供了一种新的解决思路。
论文的结构如下:第一章绪论;第二章文献回顾;第三章基本模型描述;第四章分销商的信息策略;第五章基于收益共享契约实现信息共享;第六章基于收益共享契约实现信息共享的保障机制;第七章结论及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