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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出租车市场组织形式具有显著的地域性,各个城市不甚相同,大体可以分为挂靠经营制、承包经营制、公车公营制和个体制,这些组织形式与其他类型的管制措施交叉组合,共同构成我国复杂的出租车市场。那么,是否公司制相较于个体制更具优势?不同于以往学界纯粹的理论分析,本文特别结合法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在对国内个别典型城市的出租市场状况对比分析的基础上,以户县出租车改革为重点调研样本和切入点,通过向该区域消费者发放调查问卷、对户县交通管理运输局及出租车管理所的工作人员进行个别采访以及与出租车司机代表进行交流等方式,试图探索出出租车市场组织形式管制的最佳路径。本文主要结构如下:第一章首先介绍了几种常见的出租车市场组织形式,通过对公司制和个体制优势进行对比,从理论层次较宏观地探讨是否存在最优的市场组织形式;第二章则着重案例分析,以北京、上海和杭州为例,或探讨现行市场组织形式下出租车市场的总体运行状况,或分析行业改革方向及政策优劣;第三章主要围绕户县出租车市场改革的背景展开,包括改革前的市场状况、改革方案、改革的理由等;第四章则主要通过出租车市场组织形式与服务质量、运营成本、社会公平的相关性分析,以及改革面临的可量化和不可量化成本的计量,结合改革的进展及社会效应,对户县出租车改革进行评析;第五章立足出租车行业困境及网约车合法化~1的冲击,试图提出有较广泛适用性的出租车市场政府管制建议。文章通过分析发现,公司经营模式并非提升服务质量的必要条件,公司制在降低运营成本也并不具备优势,且承包经营模式有损社会公平。户县出租车市场改革的经验同时表明,公司化改革的社会阻力不可小觑,面临巨大的改革成本,包括可以量化的经营权回收成本以及不可量化的司法、行政维稳成本、政府公信力受损成本等,与此相对,改革后的松散的公司管理并未对市场状况并未有多大改善。反观杭州的出租车改革,更多强调放开市场准入,放松管制,为出租车与“网约车”之间的竞争提供相对公平的环境。出租车市场的复杂性决定了最优市场组织形式难以一概而论,但网约车的合法化却对各地传统出租车行业提出了共同的要求:改革特许经营权模式,放开数量管制和经营主体准入管制,允许个体经营出租车业务等,降低传统出租车行业的运营成本,从而给予传统出租车行业一次与“网约车”公平竞争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