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行政纠纷,即在行政管理活动过程中国家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发生的有关行政法律关系的权利义务争执。由于我国目前正处于体制转换、结构调整和社会变革过程中,城市化建设步伐加快,政府职能不断转变,行政纠纷数量呈现大幅上升趋势。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当然和谐社会并非是一个完全没有纠纷的社会,而是可以通过各种制度的建立、完善和运行,把这些纠纷限制在一个可以容忍的范围内。因此,在这种背景下,提出预防行政纠纷频发的总体构想,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本文以当前我国行政纠纷发生率高这一现象为研究对象,对行政纠纷的相关理论探析的基础上,以行政法治为视角,剖析了我国行政纠纷的产生根源,提出了我国行政纠纷预防的总体构想。全文共分三大部分,共约两万三千余字。第一部分“问题的提出”,首先深入剖析了行政纠纷的属性,其次描述了当前我国行政纠纷的现状,最后充分阐述了预防行政纠纷的必要性。第二部分“我国行政纠纷产生的根源分析”,本部分以行政法治为视角,从社会、文化、法律等几个方面,深入分析了我国行政纠纷产生的根源。第三部分“我国行政纠纷预防的总体构想”,提出了培养现代法治理念、弥补立法漏洞、建立行政纠纷预警体系、健全行政行为的规范体系、加强对行政相对人程序性权利的制度保障五个方面关于行政纠纷预防的总体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