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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诉讼结构中的民事审判权一直处于强势扩张的地位,强调法院管理职能,诉讼结构中的权利与权力对比悬殊,缺乏良好的民事审判权制约机制,民事审判权时有滥用之虞,实践中层出不穷的司法腐败和司法不公现象即是明证。 针对以上情况,民事审判权以及相关问题成为我国近十年审判方式改革的核心,改革力图以民事诉讼模式为参照蓝本,对民事审判权在构造、内容、功能方面进行完善。 然而由于没有反思我国现阶段的审判权和诉讼权利的现实状态,缺乏对民事审判权应然实然层面清晰深入的研究,针对民事审判权出台的立法和措施始终不能有效地应对司法实践中的民事审判权行使不当的问题,调整思路比较片面盲目,无益于制约民事审判权和保护当事人权利,甚至破坏了司法独立等基本原则。 由此,目前我国的民事审判权在恣意滥用和不当制约的状态间反复徘徊,成为我国司法制度现代化进程的“瓶颈”问题。对民事审判权统一的正确的认识在理论界和实践中普遍缺失。 本文展开对民事审判权的研究,力图从宪法、民事诉讼法等多个领域,多个层次的视角出发勾勒现代民事审判权的应然形象,立足程序正当性理念审视我国民事审判权的现状,梳理优化我国民事审判权、实现诉讼程序正当性的路径,藉此提出有效制约民事审判权的思路。 全文共分六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言,从民事审判权的现状谈起,引出本文的研究对象;第二部分从静态的角度对民事审判权的概念,内容和背景做考察,揭示现代民事审判权的静态形象;第三部分分析民事审判权的功能,紧密结合民事审判权的背景全面展示现代民事审判权的功能;第四部分对民事审判权的运行要素进行分析,讨论民事审判权的运行状态,分析民事审判权行使合理性的路径;第五部分运用前文的结论,并结合我国民事审判权的现状,对民事审判权制约机制提出建议;最后部分为余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