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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目标,培养大学生成为合格的公民是实现这一战略目标的重要途径。合格的公民是具有规范法律意识的公民。所谓规范法律意识是指法律主体对于法和法律现象的健康而正确的认识、评价和情感体验,并由此而形成的法律主体追求法的创造性意志的主体性精神。这种以人的精神尊严、自律性法律意识和相互承认精神为内在要素所构成的主体性精神,是规范法律意识的灵魂。由此,人的法律意识才成为主体的法律意识,法律意识才有了头脑和灵魂,法律才会充分实现其使命。因而,培养大学生成为具有规范法律意识的公民,就成为了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战略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的基础性工程。本文紧扣大学生规范法律意识教育这根主线,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运用历史与逻辑相统一方法、多学科透视的方法以及图谱分析法、调查研究法等,系统分析了规范法律意识的内涵和构成要素,通过法律意识与规范法律意识的概念辨析,将规范法律意识界定为由人的精神尊严、自律性法律意识和相互承认精神所构成的主体性精神。以此为出发点,界定了大学生规范法律意识教育及其相关范畴,提出了大学生规范法律意识教育的理念和目标。回顾并梳理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学生规范法律意识教育的历史发展脉络,调查并分析了大学生规范法律意识教育现状,从历史必然性和现实紧迫性的时空价值视角,提出规范法律意识教育必然也必须成为当代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根本目标,此为实现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目标的根本前提。依据大学生规范法律意识教育的目标和现实状况,提出了加强大学生规范法律意识教育的基本对策。认为加强大学生规范法律意识教育,不仅要树立科学的规范法律意识教育理念,提升大学生规范法律教育主体队伍职能,还要构建大学生规范法律意识教育课程体系,并提出了“一主三辅”的构建路径。“一主”是指“主渠道”,即在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建立能够体现大学生规范法律意识培养目标和内容的知识体系;“三辅”是指在大学生通识课和选修课程中搭建能够拓展大学生规范法律意识视野的信息平台、在校园中创建能够增加大学生规范法律意识素养的文化氛围、在社会上优化能够正向激励大学生规范法律意识追求的生态环境(社会实践课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