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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疾病模式的转型,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将在不断的老化过程中而逐渐丧失自己的生活自理能力,在“残疾”的状态中度过自己的余生。老化、失能使老年人变成依赖群体,需要他人的协助来安度自己的晚年。中国老年失能残疾人的照顾负担沉重。目前,中国老年失能人口的长期照顾制度“缺位”,长期照顾责任的社会化程度低,老年失能人口家庭的非正式照顾供给,由于少子老龄化、家庭核心化和小型化而式微,无法有效提供适足的照顾服务,老年失能人口的生活品质堪忧。老年失能残疾人的长期照顾责任社会化的改革迫切、且重要。
长期照顾责任社会程度低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政策决策层无法从战略高度认识照顾责任社会化的意义,而规避照顾责任社会化带来的政府责任负担。本文旨在通过从理论层面梳理长期照顾责任社会化的积极意义,以及总结国际社会在长期照顾责任社会化中的政策设计的经验与教训,以为我国的长期照顾责任社会化的改革和制度建设提供基本的理论参考。
本文的研究发现,推动长期照顾制度的建立,实现长期照顾责任社会化不仅仅是老年残疾人权利公平的体现,也是在长期照顾制度“就地老化”的发展趋势下,对女性照顾者照顾工作的社会肯定。残疾的社会模型表明,老年残疾人固然有“失能”的客观因素,但也是缺乏配套条件促进其社会参与的产物,更是与“正常人”平等的权利主体,因此,其照顾成本应该由社会分担,并确保其老年基本的生活质量。而,在长期照顾“就地老化”的发展趋势下,居家照顾和社区照顾将是主流的照顾方式,这意味着,家庭成员必须继续肩负提供非正式照顾责任,同正式的照顾服务一起来确保失能老年人的照顾服务品质。但是,照顾工作女性化和照顾负荷沉重的现实,使得长期照顾政策应该同时关注“照顾提供者的正义”,通过相关照顾措施,协助或者部分替代女性照顾者的照顾工作,促进女性照顾者处理好其工作和照顾服务的对立和两难问题。可见,照顾责任社会化不仅有利于提高失能老年人的照顾服务提供的效率,还有利于缓解家庭照顾负担,促进家庭照顾提供者的正义,最终有利于确保照顾服务品质的提高。
本文的研究通过比较政策分析,探讨了照顾模式选择的经济社会体制性影响因素和照顾政策设计的方案选择的规律。本文的第三部分首先在比较福利体制的视野下,借助艾斯平-安德森的福利体制“三个世界”的分析框架,探讨了福利体制与长期照顾模式选择的关联,这种制度分析的研究加深了我们对长期照顾模式选择规律的认识。另外,本文还沿循长期照顾政策设计的思路,讨论了长期照顾制度在资金筹集,服务给付与目标对象瞄准三个关键环节上,各种备选方案的前提假设,价值取向以及政策效果。这种政策设计的比较分析有利于从实际方案优化的角度,掌握长期照顾制度设计的一般规律。并且,长期照顾制度模式选择和政策设计方案的优化两方面的分析比较全面地描绘了长期照顾制度社会化的图景,摆脱了现有研究将照顾责任社会化等同于长期护理社会保险的简单认识,拓宽了国内现有研究的视野。
中国老年失能残疾人长期照顾社会化程度较低不仅与我国“孝”文化强调长期照顾服务的作为“孝顺的义务”,忽视照顾工作的“负荷”有关,还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自主性缺乏”,而仅仅服务于经济增长的制度发展逻辑有关。对此,我们应该在价值观念上,重新认识照顾责任社会化的战略意义,并结合中国国情,通过多层次的制度建设,适时推动照顾责任社会化的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