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地方政府在地区经济增长中扮演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然而,由于生产力水平的制约、资源的稀缺性、市场化进程中地方政府缺乏合作意识形态、财政分权体制加剧了地方政府间非合作博弈、分权化改革扩大了地方政府间非合作博弈的权力基础、压力型干部管理体制减少了地方政府间合作的可能性、地方政府间有效合作的协调机制制度化程度低、地方政府成为地方利益的代言人、各地方政府竞相追逐地方利益的最大化等因素导致提供地方性公共产品的地方政府,在在政治市场、产品市场及要素市场等领域展开非合作博弈,外显为地方保护与市场分割、地方政府之间相互展开地方大战、跨地区公共物品供给不足、地方政府对需要合作项目态度的冷漠。这种现象不仅扭曲了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还降低了区域间合作的信任度,阻碍了区域间合作秩序的形成对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同时也制约着地方政府行政效能的提升。治理地方政府间非合作博弈首先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其次是减少地区间冲突的需要,更是共同应对外部挑战的需要。此外治理地方政府间非合作博弈具有一定可行性,因此,文章提出治理地方政府间非合作博弈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符合市场规则原则、循序渐进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公平正义和利益均衡原则、优势互补和协调发展原则。在遵循以上原则的基础上认为,应当通过培养地方政府的合作意识、形成平等互信的政治信任理念、树立科学理性的政府权力观来切实实现地方政府观念的转换;继续推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政府改革、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职责权限、进一步完善和改革我国的财税制度、建立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来优化地方政府间关系协调发展的制度环境;通过构建地方政府有效合作的政治对话机制、构建地方政府有效合作的利益协调机制、构建地方政府有效合作的信息连通机制、构建地方政府有效合作的硬约束机制来加快构建和完善地方政府间有效合作机制,最终有效治理地方政府间非合作博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