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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并购作为一项复杂的资本运作行为,一直以来便是企业谋求自身快速发展而经常选择的方式。在企业做出并购重组的决策时,重组企业需要考虑诸多因素,比如股东的支持、重组的方式、反垄断的审查等。其中,税收优惠作为一项重要因素,一直都是并购重组各方非常重视的一项成本因素,它既是企业并购市场法律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并购市场运作不可或缺的外部条件,更是诱发企业并购行为的动因之一。对于我国的重组税制而言,尚处在实践阶段,远未成熟。
文章首先对公司并购和税收优惠的相关概念和原则进行了阐述,其次比较详细地介绍了美国并购重组中的税收优惠法律规范,主要包括美国联邦税法对于免税并购的分类,以及通过对相关判例的分析解释了美国判例法中的免税并购的适用要件,包括股东利益持续、营业企业继续和营业目的这三个方面。随后文章着重对我国目前企业重组税收优惠问题涉及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和解读,包括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由于上述《通知》和《办法》颁布时间不长,文章重点对上述两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分析和解读,以求能够系统地对目前我国企业重组中的税收优惠法律规范体系产生更为明确、清晰的认识。最后,文章对中美两国目前重组中的税收优惠法规进行了对比,分析了其中的相同与不同之处,并对未来我国企业重组的税收优惠问题的改革方向提出了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