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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对外开放的逐步扩大,近年来我国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发生频率不断增高。黑龙江省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历史遗留的疑难复杂劳动关系问题与经济快速发展转型产生的新问题较多,极易发生不同规模的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影响颇大。如2016年初的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龙煤集团矿工集体讨薪事件,此类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不仅阻碍了黑龙江省经济的发展,还会给广大劳动者带来不安全感,对黑龙江省的稳定和发展不利。面对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可能带来的潜在威胁,对此类事件如何治理的研究成为必然。政府作为单一主体已经不能满足对黑龙江省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治理的要求,需要政府组织、工会组织和企业三部分定位准确,共同参与应对黑龙江省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的治理。本文将责任政府理论、公共危机管理理论和黑龙江省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治理相结合,对黑龙江省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治理现状及经验做了全面分析和总结。通过分析影响因素,分别从政治因素、经济因素、社会因素、文化因素入手,阐述对黑龙江省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的影响涉及面,为研究黑龙江省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治理方案设计提供了切入点。黑龙江省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治理方案设计采用了分析主体权责的方式对黑龙江省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治理主体进行权责分析,提出了治理原则、治理主体、治理流程。最后提出了黑龙江省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治理相关对策建议:建立黑龙江省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预警机制,完善黑龙江省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协调系统,加强黑龙江省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相关社团组织建设,提升黑龙江省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政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