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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上海市城市建设稳步推进,经济社会高速发展,而旧城改造作为城市建设的必经阶段,不仅关系到城市的现代化建设,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更与每个居民的日常生活休戚相关。2014年3月,国务院在《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提出了人的城镇化的概念,为强化旧城改造与城市建设的良性互动提供了契机,更对上海市旧城改造过程的完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此基础上,针对目前我国旧城改造的理论建设落后于实际发展、我国旧城改造进程面临困境、上海市政府通过研究学习国内外城市旧城改造经验从而寻找适应于当地的旧城改造运行机制的现状,本文就上海市旧城改造运行机制的路径优化展开研究。通过对上海市长风街道、上海市衡山路——复兴路历史风貌区、上海市太平桥地区旧城改造实证分析,本文试图从方案规划机制、历史风貌保护机制和利益协调机制三个方面对如何优化上海市旧城改造的运行机制并加快城市合理发展、促进“人的城镇化”这一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作出回答。论文共分为六个部分。首先,阐述了本文研究的背景、意义与目标,对目前国内外城市更新中城市政治学的演进发展以及对旧城改造问题的研究现状展开综述;其次,界定了旧城改造的基本概念,阐述了旧城改造的理论基础,并分析了人的城镇化背景下旧城改造的目标优化;再次,本文以上海市长风街道、衡山路——复兴路历史风貌区、太平桥地区的旧城改造实践为切入点,总结上海市旧城改造取得的经验、探究其存在的问题和困境并对背后的原因展开深入剖析;继而,分析了国内外其他城市旧城改造对上海市的经验借鉴;最后,从方案规划机制、历史风貌保护机制和利益协调机制三个方面对上海市旧城改造的运行机制提出了优化建议。总而言之,在方案规划机制层面,应将被改造区域的规划纳入上海整个城市的发展进程中予以考量,开展旧城改造规划的制定工作,并树立科学发展的观念,因地制宜地确定改造方式,走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兼顾的可持续性道路;在历史风貌保护机制层面,政府应确定区域历史建筑保护的范围,充分发挥其经济社会职能,同时结合被改造区域的特点,差异化地选择具体的改造方式,妥善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从而实现上海旧城改造与城市建设的良性发展,实现和谐社会的建设目标;在利益协调机制层面,政府应明确自身定位,成为上海旧城改造利益表达机制的维护者和利益均衡分配的协调者,加强自我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引导民营资本参与旧城改造,并健全利益表达制度安排,加强社会自治性组织的建设,推动利益协调的多元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