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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国家各项事务、工作都需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党的十八大报告进一步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是高校对学生在校期间所涉及的学术以外的所有事情的管理,是高等教育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核心在于为学生完成学业、全面发展提供服务。高校在依法治国、依法治校的大背景下开展学生事务管理工作,必须坚持走法治化的道路,构建法治化的系统,强调权利本位,依照法律、法规解决学生事务管理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尊重和保障高校学生的权利。当前,我国初步建立了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相关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依法管理的理念也在高校中逐步形成。但在实际工作中,高校的管理权与高校学生的权利还存在着冲突,救济途径并不顺畅,法治理念亟待提高,法律规章仍需完善。论文通过文献分析、归纳分析、案例分析等研究方法,在全面依法治国视域下对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法治化进行了系统性研究。首先,界定了全面依法治国与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法治化的基本范畴。全面依法治国是党在新时期提出的治国理政的新观念、新论点。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法治化是高校在学生事务管理工作中秉持法治理念,依照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体系,规范管理行为,完善救济途径的过程。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法治化要求厘清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和高校的管理权限,保障高校学生的权利。其次,阐述了全面依法治国视域下的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法治化的主要内容及意义。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法治化需要坚持权利本位原则、法律优先原则、正当程序原则,从理念、机制、模式等方面着手落实法治化的要求。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推动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法治化进程从国家、社会、学校、个人层面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论文的第三部分,回顾了建国以来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法治化的历史演变进程,归纳总结了每个阶段在学生权利保护、法律体系建设、管理模式探索上的特点。在理顺发展进程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概括了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法治化进程中所取得的成果。第四部分,结合近几年的司法判例和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工作实践,总结分析了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法治化存在的问题及成因,本文把问题概括为高校管理权与高校学生权利存在着冲突,具体表现在高校管理权与学生人身权的冲突、与学生财产权的冲突、与学生高等教育权的冲突三个方面。而引起这些冲突的原因主要有高校学生事务管理主客体法治理念的滞后、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法律制度的不完善、高校学生事务管理部分行为存在程序不正当、高校学生权利救济途径不顺畅、高校学生事务管理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五个方面。最后,以全面依法治国的视角从五个方面探讨了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法治化系统的构建:思想观念系统构建、法制规章系统构建、行为规范系统构建、权利救济系统构建及队伍建设系统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