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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有效性假设是金融经济理论重要的假设之一,是当今很多重要的货币金融理论的基础。在此基础上发展了许多的经济模型和理论,比如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期权定价模型等。 市场有效性假设的意义在于,它揭示了证券市场的特征,改变了人们对证券市场的认识,有效性假说以信息为纽带,把信息和股票价格有机地联系起来,通过研究股票价格对相关信息的反应效率,达到对证券市场研究的目的,并且随着实证研究深入,把证券市场的“无序”变成“有序”,揭示了证券市场的本来面目,完全改变了人们的观点。同时,有效市场假说促进了金融理论的发展。有效性假说与金融经济学中资本结构理论(MM)和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同时提出,它们都就金融市场作了类似的假设。它们之间相互有着紧密的依赖性,在验证有效性时需要均衡模型,而均衡模型的正确前提又在于市场是有效率的。有效市场假说为刻画新兴证券市场的发展状况提供参照。利用相对成熟的资本市场的有关数据,一方面,可检验有效市场假说造一命题是否成立,另一方面,实证研究所揭示的有效性、非有效性特征为研究新兴证券市场的发展状况提供了参照,通过比较新兴市场与发达市场的实证结果,可找出两种市场在投资理性、市场规范、交易规则上的差异,为规范新兴证券市场的发展提供参考。政府可以根据市场有效性程度的不同来选择其监管模式,权衡其监管力度。监管模式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与资本市场的发展历史、经济环境、经济制度等众多“国情”因素有着必然的联系。因此,市场有效性为如何选择监管模式也提供了有力的理论依据。 从有效市场理论起源至今已有一百余年的历史,20世纪70年代以后,有效性假说得到了长足的发展。FAMA是公认的有效市场理论的奠基人,他不仅提出了有效市场完整的理论框架,而且不断地进行完善和补充,为有效市场理论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FAMA于1965年首先比较系统的提出了假设市场有效性假设,并将其简单概括为:在一个有效的市场上,证券价格完全反映所有可能存在的信息。FAMA描述了三种信息形式,历史价格,公共信息,全部信息,根据市场对信息的不同反映,市场有效性假设可分为三种类型。弱式有效假设是指历史价格中的信息都充分反映到价格上,半强式有效假设指所有公共信息都反映到当前价格上,强式有效假设指所有信息,包括公共信息和私有信息都充分反映到价格上。 对市场有效性假设的检验发展也很迅速,对应不同的有效性假设,有不同的检验方法。对市场有效性假设的检验大都集中在证券市场上。国外的研究者,围绕证券市场的有效性假设进行了大量的检验,国内的研究者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开始,也开始对中国的证券市场是否符合市场有效性假设进行实证分析。 中国证券市场作为一个新兴的高速成长的证券市场,1990年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成立,1991深证证券交易所的正式建立,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开始发展、。在将近20年的时间里,中国证券市场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和结算网络覆盖了全国各地。证券市场交易技术手段处于世界先进水平,法规体系逐步完善。全国统一的证券监管体制也已经建立。证券市场在促进国有企业改革、推动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方面发挥了突出的作用。但是同时,由于中国的证券市场还处于发展阶段,各项规章、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市场行为不是非常规范,存在许多不正常的现象,市场的投机氛围较重。利用西方金融理论发展起来的市场有效性理论,结合中国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对中国股市的有效性进行检验是非常有必要的。 本文首先系统的阐述了市场有效性假设的产生和发展过程,以及对应于三种不同的有效性假设的检验方法,接下来重点论述了由LO和MARKINLAY发展的方差比例法。国内大部分对于中国股市弱式有效性的实证研究都采用的是序列相关分析法,或者游程检验以及Q统计量检验。本文采用方差比例法对沪市和深市做实证研究,在研究方法上具有创新性。由Lo和Markinglay发展的方差比例法能够比较全面的检验随机游走假设,检验过程考虑到了样本时间序列的同方差性和可能存在的异方差性,检验可信度高。本文选取了上证综指从1990年到2009年的4671个数据和深成指1991年到2009年的4580个数据,采用LO和MARKINLAY发展的方差比例法对沪市和深市进行了实证检验。检验结果显示:2009年12月31日前的沪市和深市,其价格变动都不符合随机游走假设,历史价格与当前价格高度相关,当前价格没有充分反映历史价格所包含的信息,投资者有可能通过历史价格的分析而获得超额利润,沪市和深市不符合弱式有效假设。 最后本文针对实验检验得出的中国股市不符合弱势有效假设的结论,分析了原因并提出了相关建议。本文认为中国股市不符合弱势有效假设的主要原因是:证券监管体系建设还存在缺陷、信息披露制度存在问题、市场的风险防范制度建设存在问题、市场参与主体的投资理念和风险意识。本文建议从以下几方面解决上述问题:建立健全证券监管体制、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和完善风险防范制度、规范投资者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