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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证券化是一种具有生命力的制度创新,它在世界各地的蓬勃发展恰好揭示了这种生命力的存在。于我国而言,资产证券化从引入到试点,再到成型,经历了理论的磨合和实务的考证,最终形成了以信贷资产证券化和企业资产证券化为标准模式的两类证券化试点。本文的研究以现行金融体制、法律环境为背景,以比较二者异同为主线,站在法学的视角对中国资产证券化进行全面的制度考察,大致勾勒出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现状。本文除前言与结语外,分为资产证券化的基本考察、我国资产证券化两类试点模式的实例剖析、两类试点模式交易机理及实务操作的法学审视、两类试点模式法理基础与法律行为的本位分析、我国资产证券化的愿景五大部分,计三万字左右。前言部分是对于本文研究背景、研究视角、研究对象及方法的说明,指出本文的研究是基于我国本土化的实践,并试图通过比较分析、实证分析的方法对“中国特色”的两类资产证券化进行全方位的解析。第一章以资产证券化的基本考察为名,蕴含了笔者对资产证券化概念本身的独特思考,借用法律价值、工具属性、法律行为等理论对资产证券化做了全新的解读,并通过回顾资产证券化在国内外的发展历程,以便对资产证券化在中国的实践有基本的了解。第二章是对我国现行两类试点模式的实践状况作一概览,并以“06开元1A”和“中国联通CDMA网络租赁费收益计划”为典型案例,清晰地构架了不同证券化品种的运作模式,以及其中的的服务关系、资金流向和证券流向。第三章是本文的核心章节,笔者从实务操作入手,对两类证券化模式进行七个阶段的层层梳理,阐释了我国实践中的证券化交易机理,更是明确地展示了信贷资产证券化与企业资产证券化因为受制于不同的监管主体和监管规则,而呈现出的不同样态。第四章从实践回到理论,从现象归到本质,着重对两类证券化模式的法理基础、法律主体、法律关系、法律风险以及法律监管加以辨析和总结,可以得知,两类证券化因为基础资产性质的不同而引起了“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区别,加之在不同主管部门的监管下,二者产生了内在和外在的差异。第五章是在全面厘清两类证券化模式异同的基础上,笔者提出了要构建统一证券化模式的发展愿景,并为该观点提供了理论基石、助推动力以及可行方案。结语部分即是对本文核心观点的强调和重申,以及笔者文后的反思与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