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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效率是关系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的重要指标,而掌控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企业却往往效率低下。为了提高国有企业效率,提升国民经济活力,早在20世纪末期,我国就已开始对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通过转移国有企业的控制权,减轻国有企业体制下的所有者缺位和预算软约束问题,改善国有企业经理人激励制度,最终提高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率和财务绩效。 然而,从2000年始,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呈现3个不同方向的势头,分别是2000年初期的国退民进、2005年至2009年间的国进民退和2013年后推行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无论是哪个方向的产权改革,必然会带来控制权在不同属性主体间的转移,对被并购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利润产生巨大的影响。不仅如此,由于不同属性主体的经营特征差异,不同类型的控制权转让将拥有差异化的影响渠道。如能够厘清各种类型的控制权转让的影响和渠道,将对国有企业改革、建设现代化产权制度和提高国民经济活力产生非常巨大的促进作用。 基于以上思考,本文以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发生变更为控制权是否转让的标准,选取2003年至2014年间沪深两市发生控制权转让的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利用Heckman两阶段模型,研究控制权转让对上市公司经营效率和财务绩效的影响。进一步地,本文借鉴现有文献,总结归纳了3个影响上市公司经营效率和财务绩效的因子:第一类代理问题、第二类代理问题和市场风险,并利用交互项因子进行了渠道检验。 本文的研究发现:总体而言,控制权转让能够提高被并购企业的经营效率和财务绩效。具体面言,在经营效率上,当控制权从国有主体转移到民营主体时,原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率得到显著提高;在财务绩效上,所有类型的控制权转让均使被并购上市公司的ROA显著提高。这一结论在Heckman两阶段模型中仍旧成立。 此外,进一步的渠道检验表明:尽管影响企业经营效率的因素众多,但当控制权从国有主体转移到民营主体时,发挥主要作用的是第一类代理问题的减弱。与此同时,对控制权在民营企业间转移的上市公司而言,第二类代理问题的减轻是控制权转让带来企业财务绩效提升的主要原因。另外,市场风险对控制权转让的影响仍旧是负面的,但控制权转让带来的积极作用仍然显著。 本文的研究结论表明控制权转让对上市公司经营效率和财务绩效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并且这一促进作用在不同类型的控制权转让下呈现差异化特征:对于控制权从国有主体转移到民营主体的上市公司而言,控制权转让能够带来经营效率和财务绩效的提升,效率的提升源自第一类代理问题的缓解。对于控制权在民营企业间转移的上市公司而言,控制权转让同样带来企业效率的提升,但这是源于第二类代理问题的减轻。此外,该类型的控制权转让还受到外部风险的负面冲击。因此,我们应该区别对待每一类控制权交易事件,强化影响渠道并削弱外部风险的负面冲击,使控制权转让的积极作用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