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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学者们对中国财政分权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与西方联邦制国家不同,中国的财政分权是在行政集权的制度背景下推进的,并且,财政分权过程还伴随着市场化的进程,因此,这些研究主要是建立在“自上而下”的行政集权与有限的要素流动(特别是劳动力流动)假设基础之上的。财政分权体制下,地方获得了对其财政资源相对独立的处置与受益权,“自上而下”的官员任命机制决定了地方官员不得不围绕着上级政府所制定的晋级规则展开竞争,于是这种竞争被认为是主导其配置公共资源的主要因素。同时,与户籍挂钩的公共产品收益机制极大的限制了地方居民的以足投票权利,地方往往以竞争流动性更强的资本要素作为其竞争的主要对象。
本文首先对财政分权与经济增长的文献进行归纳和总结,并对中国财政分权历程进行回顾,论述中国分税制改革前后财政分权改革成败的主要因为。接着,本文以财政管辖范围为基础,考察分税制改革后中央与各省级政府之间的财政分权程度,结果发现,分税制改革后,中国各省所获得的财政分权程度的变化趋势有较大的差异,其中,税收分权程度大体呈下降的趋势,但经济发达的省份获得的分权程度在同期要低于欠发达省份;其次,支出分权程度的变化趋势则有较大差异,大体上发达地区获得的分权程度逐渐提高,而欠发达地区则逐渐降低。在此基础上,本文对财政分权对地方财政努力的影响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地方财政努力与支出分权正相关,即支出分权程度越高,财政努力相应更强。这是因为欠发达地区对中央政府的依赖性更大,可能弱化了其财政努力,同时,在转移支付制度设计中缺乏正向的激励机制也是导致地区间财力差异化程度提高的因为。接下来,本文以文教科卫支出与基础设施支出为例,进一步考察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财政分权对地方财政支出倾向的影响,结果发现,尽管文教卫支出与支出分权正相关,但却与地方自有财政收入呈反向关系,这意味着地方在供给这类公共产品上具有信息优势,但这一支出对地方经济增长短期贡献不大,因此地方往往更愿意将其自有财政资源安排在“回报”更直接的其他公共产品上;基础设施支出则与支出分权和自有财政收入呈正相关关系,说明地方更倾向于将财政资源安排在基础设施投资上。尽管近年来国内学者基本忽视了自下而上民主机制的作用,认为官员晋级机制是主导地方配置公共资源的主要因素,但本文认为市场化的推进可能提高了微观经济主体对政府决策的影响力,并且,对于不同地区而言,由于市场开放程度不同,要素进出地区市场的自由程度存在一定的差别,因此,地区间这种影响力是存在差异的,这种差异性直接会对地方政府配置公共资源的行为产生影响。
最后,本文对中国财政分权与经济增长进行实证研究,结果发现,地方经济增长与财政支出分权和税收分权程度负相关,支出分权程度每提高1%,经济增长率就下降0.02个百分点,收入分权程度每提高1%,经济增长率就下降0.02个百分点。税权的向上集中有利于促进中国地方经济的增长,其因为主要是在经济转轨和外部经济不稳定的双重压力下,保持宏观经济的稳定是维持地方经济增长的根本保障,中央必须集中大部分的财政资源以维持其宏观调控的能力和保证其“上令下行”的权威,同时,集中财权还有利于中央通过转移支付的形式调节地区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问题。其次,中国各省支出分权度变化趋势并不一致,绝大多数省份支出分权程度降低,只有少数相对发达地区的支出分权程度提高,这意味着分税制改革后的财政分权有利于绝大多数省份经济的增长,其因为在于中央通过各种形式的转移支付将财政资源由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转移,提高了这些地区的财政能力,有平衡地区差异的作用,推动了欠发达地区经济的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