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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下,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企业形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不断发生变化,各种各样的企业形态不断生成、消灭、变迁,在企业形态当中最具代表的就是公司制度。中国公司类型中可分为有限公司、股份公司两种类型,其中有限公司占主导地位。韩国公司类型中可分为合名公司(无限责任公司)、合资公司(两合公司=无限、有限责任混合形式)、股份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四种类型,其中股份公司占主导地位。中韩两国在修改公司法(中国)、商法(韩国)后,才承认了一人公司制度,本文的目的在于探讨中韩两国一人公司制度。一人公司是指公司由一人构成的公司。换言之,指仅有一个股东(或者股东)持有全部出资额(或者股份)的公司。这种形态的一人公司除按股份集中发生以外,私人企业者将事业进行法人化过程或者公司企业的营业分离等需要的时候也发生。尤其是经营中小企业的个人由于企业责任的分散和租税负担的避免等理需要企业的法人化。这样来看,私人企业最容易设立法人的制度就是一人公司制度。中国2006年通过公司法修改后才承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韩国2001年通过商法修改后才承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中国通过公司法修改立法化进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对公司法上各种规定的争论减小;相对地,韩国固然通过商法修改承认一人股份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而根据商法规定应适用各种规定。不过韩国一人公司设立的承认不是通过商法上立法化,而是通过删除发起人(股东)的最低人数的规定间接承认的,因为没有对一人公司的全面规定,所以关于商法上公司的各种规定的适用导致很多问题。正因为韩国的商法上对于一般公司的规制是以复数人的股东(或者股东)存在着的,因此适用于仅有一个股东(或者股东)的一人公司会导致很多问题。本文拟以中韩两国一人公司制度比较为主线,研究中韩一人公司制度的缺陷与完善。全文共分四章:第一章为中韩公司制度概况及一人公司制度的现况,主要分析中国公司制度的概况及中国一人公司制度的现况,韩国公司制度的概况及韩国一人公司制度的现状。第二章为一人公司的一般理论,介绍一人公司的概念和特点,一人公司的产生及发展,一人公司的界定及一人公司的学术争论。第三章为中韩一人公司立法进程及存在问题,分析中国一人公司立法变迁及现况、中国2006年新公司法修改后一人公司的发展及立法化,韩国一人公司立法变迁及现况、韩国2001年新公司法修改后一人公司的发展,中国一人公司存在的问题,韩国一人公司存在的问题。第四章为中韩公司和一人公司制度比较及完善,探讨中韩公司制度比较、中韩一人公司制度比较,中韩一人公司制度的社团性比较,以及对中韩一人公司制度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