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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金融业对国民经济的重要作用,各国普遍重视对金融业的管理,美国更以其完备的金融监管制度被发展中国家所推崇和效仿。许多研究表明,金融监管与金融危机是紧密相连的。美国金融监管制度的产生和发展过程就体现出强烈的危机导向特征,每一次危机过后,政府都会实施相应的金融监管制度改革。在不断克服危机的实践中,美国逐步形成了多元化的金融管理体制。可以说,美国在不同时期实行不同的金融监管制度是由其不同时期的社会政治、经济等因素的变化决定的,我国也应该根据政治、经济,尤其是金融业发展的状况及时调整我国的金融监管制度。本文首先进行了金融监管理论的综述,其次介绍了美国金融监管制度的产生与发展历史,再次介绍并分析了美国现行金融监管体制的概况及缺陷,最后对次贷危机发生后美国的金融监管改革方案进行了内容的介绍和评析。
本文共分五章:
第一章是引言,介绍了论文的背景与意义,结构安排与不足。
第二章是金融监管理论综述。
第一部分整理了现代金融监管理论的演化过程。20世纪30年代以前的金融监管理论重点在于建立中央银行以对货币进行监管并防止银行挤兑。20世纪30年代的大危机将金融监管引入经济政策中,30年代到70年代之间,经济学家提出的金融体系的负外部性效应、金融体系的公共产品特性、金融机构自由竞争的悖论、不确定性、信息不完备和信息不对称等金融监管理论为更广泛的金融监管提供了理论基础。20世纪70年代以后出现的“滞胀”使70年代到80年代末的金融监管理论的核心转变为金融自由化、效率优先。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频繁发生的金融危机促使之后的金融监管理论核心转变为如何协调安全与效率。
第二部分介绍了金融监管的对象与内容。金融监管的内容包括市场准入、业务运营和市场退出三个方面。
第三部分是对金融监管模式的分类。将金融监管模式分为功能监管、机构监管和目标监管三个模式。
第三章介绍了美国金融监管制度的产生与发展历史。
第一部分是较少监管的自由竞争时期(20世纪30年代以前)。美国独立战争后,金融业进入自由发展的阶段。各州政府、联邦政府很少对金融机构进行监管,造成当时美国滥发银行券的混乱局面。为解决这些问题,成立了美国第一银行,后因触及州银行的利益而被宣布解散。之后又成立了美国第二银行,不久后因同样的原因遭停业。之后美国经历了27年的自由银行时期。1863年,美国通过《国民银行法》,确立了国民银行制度,标志着联邦和州双线金融监管制度开始运行。1907年的经济危机使很多银行倒闭,于是美国在1913年通过了《联邦储备法》,在1914年建立起联邦储备体系,此时,美国的金融监管体系基本形成。
第二部分是安全优先的金融监管时期(20世纪30年代-70年代)。1929年爆发了资本主义国家有史以来最严重的经济危机,人们认为金融业的监管不够全面,缺少有效管理的金融业对危机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于是,美国出台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禁止金融业混业经营,规定所有国民银行、联邦储备体系的会员银行都必须向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投保。随后又出台了《1935年银行法》,赋予美联储执行货币政策的权力。此外,对证券业的监管也得到加强,正式形成了美国现代金融监管体系。
第三部分是效率优先的放松监管时期(20世纪70年代-80年代末)。20世纪70年代,美国陷入“滞胀危机”,并因此从80年代开始实施放松管制,出台了《1980年存款机构放松管制和货币控制法》,标志着监管当局由严格管制向依赖市场调节的转化。
第四部分是兼顾安全与效率的向审慎监管的回归(20世纪90年代以来)。80年代末期美国的银行危机扩散、联邦存款保险基金枯竭、美国银行业的国际竞争力明显下降。为了扭转不利局势,美国金融监管进入理性改革时期,尽管放松监管还在继续,但在这一基调下,更为关注审慎的监管,期间颁布了极为重要的《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废除了在美国实行了66年的分业经营制度,揭开了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序幕。
第四章是对美国现行金融监管体制概况的介绍及分析,这是本文的重点。
第一部分介绍了美国现行金融监管体制的基本框架。美国金融监管体制是双线多头管理的典型代表,由联邦管理系统和州管理系统组成其基本框架。美国金融监管体制有以下特点:(一)双线多头的金融监管体制:(二)混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模式;(三)规范化的监管体制:美国联邦监管部门联合制定了“统一评级制度”(又称“骆驼评级制度”),统一了美国银行监督检查的工作标准;(四)严格健全的法律体系。
第二部分对美国的“伞形”监管模式进行了介绍和评价。20世纪90年代以来,金融控股公司成为混业经营的组织载体,金融控股公司通过设立子公司的形式经营多种金融业务。对于金融控股公司这种伞状结构,监管当局设计了一种“伞形”监管体制,美联储被赋予伞式监管者职能,成为金融控股公司的基本监管者,而金融控股公司中的子公司则仍大体沿用分业监管模式。这种“伞形”监管框架使监管机构之间形成了竞争和制衡的关系,但同时也产生了监管盲点。
第三部分是在次贷危机发生后,经过分析总结出美国金融监管体制的以下一些缺陷:重复监管和监管真空并存;监管信息交流不畅;过于依赖详细的“规则”而非原则导向进行监管,监管者对于市场的反应滞后;对金融创新监管的缺失;对金融机构管理层、中介机构以及信息披露的监管不足。
第五章是对次贷危机发生后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方案内容的介绍及评析。
第一部分是布什政府于2008年3月公布的《现代金融监管架构改革蓝图》。其分别从短、中、长期提出改革目标,其中短期目标着眼于解决次贷危机问题:中期目标强调修补现行监管体制漏洞,并为构筑最优监管体制开辟道路;长期目标提出从金融稳定监管、审慎监管和金融市场商业行为监管这三方面重构美国金融监管体系,力求从根本上解决现行监管体制的结构性问题,确保美国在全球金融市场的核心地位。
第二部分是2009年3月奥巴马政府公布的《金融监管改革框架》。其第一次对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防范提出了具体建议。与《蓝皮书》中对金融监管改革所采取的相对保守态度不同,提出了美国的金融监管体系需要进行全面的整体改革,而不是小修小补。
第三部分是2009年6月奥巴马政府公布的《金融监管改革白皮书》。其有三个倾向:一是弥补金融体系监管漏洞,将那些曾经处于监管盲点的机构乃至具体业务置于公开监管的框架之下;二是提高对消费类金融行业的监管质量,保护在金融体系中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三是提高金融监管效果,特别是改革现有的监管机构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