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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的工具,其本质是通过依法履行职责,对权力运行进行监督和制约,推动国家实现善治。随着民主政治的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应运而生,成为有效推动实现国家善治的重要现实路径。审计结果公告在发达国家是一种通行做法,我国虽然已经经过多年对中国特色体制下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探索,各级审计机关通过试点积累实践经验,近年来也颁布了诸多相关的法律法规,逐步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但完整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尚未建立。而且作为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核心的审计结果何时公开、如何公开、公开什么以及怎样将审计结果公告作为一项制度,并建立其长效机制仍旧处于不成熟的阶段,在实施环境、公开程度、公告形式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发展。本文在国内外相关文献研究和国内相关成功试点的基础上,通过比较和借鉴国内外不同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从立法、程序、内容、方式、问责等角度入手,深入分析我国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存在的不足,在理论层面上对我国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缺陷进行成因分析,在此基础上对其实现路径进行设计。本文结构上首先从阐述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内涵及理论为基础,对审计结果、审计结果公告、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等概念进行了系统分析,并介绍了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理论基础。然后分析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构成要素,总结我国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建立以来的实践成果。在此基础上以2003年以来我国国家审计署和山东省审计厅发布的审计结果公告为样本,以实证研究的方式,深入剖析我国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再对国内外审计结果公告制度进行比较研究,在理论上借鉴国外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积极意义以促进我国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规范和完善。最后在体制、法制、程序、内容、结构等方面对我国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构建进行有效性设计。在当前我国进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历史时期,希望通过此项研究能够有助于深化政府审计监督,完善政府治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