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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局限性及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是战略环境评价产生的根本原因。文章在总结国外战略环境评价研究及实践、参考国内现有的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规划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系统地提出了战略环境评价的系统和程序,并将所提出的方法和程序应用于厦门湾港口规划的战略环境评价实践:首先依据已掌握的环境与资源现状及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提出港口总体布局规划的环保原则性框架意见,作为规划制定的先决条件和依据;接着在规划完成之前先行完成了环境现状调查及公众参与,并不断将所得成果反馈给决策者和规划制定者;最后针对规划结果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环保措施和替代方案。本次战略环境评价实践从规划一开始即全面介入,完全融合在规划的制定和发展过程中,真正发挥了帮助规划的形成的作用;同时从区域的角度评价了规划的累积环境影响,并对规划实施的可持续性进行了评估,从根本上解决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局限性。另外,通过本次规划的战略环境评价实践,揭示了战略环境评价与传统环境影响评价的关系,即:战略环境评价简化和加强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直接影响决策。它并不是要取代传统的、项目层次的环境影响评价,而是要扩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应用层次,对环境影响评价体系进行补充和完善,促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文章最后还根据本次的战略环境评价实践,分析了在我国要开展战略环境评价所需解决的几个关键问题:建立强有力的战略环境评价法律保障体系;建立便于战略环境评价组织和实施的工作机构和审核机构;制定一套类似单项环境影响评价导则的战略环境评价工作程序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