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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家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对人们的日常道德观念进行反思,从而建立自己的伦理思想体系。这一工作主要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澄清同常道德概念或规范的涵义,另一个是使日常道德规范体系化。本文试图从此角度梳理孔子的伦理学思想,呈现其建构自己体系的理性化过程。这一分析将以《论语》为底本。
通过分析,我们将看到孔予实际上自觉地承担了从同常道德观念上升到伦理学研究的工作。首先,孔子对道德概念或规范的涵义进行了澄清。这种澄清的工作包含两个方面:一个是对道德概念的界定。孔子对道德概念或规范的涵义进行了界定。他进行界定的方法不同于苏格拉底。另一个是对道德规范的矫正。这一工作主要体现在“正名”上。通过“正名”,孔子纠正了人们对道德概念误用的错误和矫正了人们持有的错误的道德概念或规范。其次,孔子对道德规范进行了体系化的工作。孔子通过“正名”矫正道德规范的同时,实际上也指出了日常道德规范的正确性或错误性;同时他依据各规范的重要性和彼此间的逻辑关系把它们整合为一个规范体系,区分了道德规范体系的三个层次;另外,孔子对道德规范的基础进行了一些寻求。通过与朱熹和柏拉图的对比,我们将看出孔子的特色与不足。
与西方思想家相比,孔子建构自己伦理思想的理性化程度可能较低。但是孔子的理性建构却有自己的特色,这一点将在文中有所揭示。同时我们也得到这样一个结论:孔子的伦理学不是直觉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