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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电子商务的发展势头迅猛,其中电子商务个人交易更是渗透于亿万网民的日常生活之中。人人都能成为网上经营者,通过网络可以足不出户的完成交易。网上商店也因其流程简单、成本低廉,而受到许多网民与个体经营者的喜爱。网上个人交易成为一种互联网经济发展的趋势,也将成为网络经济时代的一个标志。然而电子商务网上个人交易市场繁荣的背后,是一个巨大的税收漏洞,并且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这个洞越来越大。尽管这样的漏洞已经引起了各方的关注,但是要填补这个漏洞,需要走的路还有很长。为此笔者以C2C电子商务下的税收征管作为研究的课题,对其有关的问题进行详细的研究,论文首先分析了此次论文写作的背景及意义及相关的文献综述等;其次论述了电子商务的有关概念及我国的C2C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及在此过程中做的相关的税收征管的探索情况;接着分析了我国开展C2C电子商务税收可行性,分别从税法为C2C电子商务征税提供了法律依据、国外的做法为我国对C2C电子商务征税提供了借鉴、对C2C电子商务免税有悖于税收公平原则、第三方支付的广泛应用为C2C电子征税提供了有效的工具及C2C电子商务的持续快速发展使征税成为必然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同时分析了C2C电子商务给税收管理带来的问题与挑战,包括有悖于税收公平原则、现行税收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界定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涉及的有关内容及加大了税收征管的难度等;最后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提出完善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的对策:加快电子商务税收立法、建立适应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体系、加强国际问的税收协调,防范电子商务国际避税、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协税护税网络、加大税法宣传力度,引导电子商务企业依法纳税、努力打造一支高精尖的税收干部队伍等,并对全文进行了总结。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一是从公共管理的角度,运用税收原理理论理顺税收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明晰税收服务于经济的本质;二是针对我国目前电子商务发展存在的问题,证明我国应该对电子商务征税;三是得出我国电子商务税收的可行性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