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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我国颁布《劳动保险条例》,以此为基础,逐步形成了低工资、高补贴的社会保险制度,国家为企业和职工买单。1990年以后,国有企业不断独立,企业保险也不断向社会统筹转化,逐渐演变为现有的保险体制。目前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由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三大类组成,基本覆盖了我国95%以上的人口。深圳市作为我国社会医疗保险改革的先锋,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实现了全民覆盖,由城镇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少儿保险三类构成。目前,由于缺乏经验和数据的积累,深圳市对医疗保险的风险因素分析很少,对风险缺乏准确的判断,对各类风险程度的认识不到位,导致缺乏特定时期特定的医疗保险风险控制方法,不能保证医疗保险基金的合理使用,为人民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基于在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系统工作的多年经验,本文在明确社会医疗保险的定义、系统、范围,借鉴风险防范相关理论的基础上,首先对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风险管理现状进行分析,提出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风险认知不全面、缺乏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风险防范能力不足。其次,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存在的三个问题,对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的风险进行识别,确定有医疗制度风险、经济风险、社会风险、收支风险、自然风险、管理风险、道德风险、监督缺失风险8大类14个风险点。再次,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的风险点构建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并利用AHP法对各类风险的权重进行确定,其中,医疗制度风险、道德风险、管理风险、监督缺失风险是较为重要的风险点。同时,利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对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风险进行评估模型进行构建,并对目前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风险进行评估,确认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风险处于中等偏高的风险等级,特别是医疗制度风险处于最不可控状态。最后,针对风险防范不利的问题提出了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的风险防范与控制措施,包括推进政策与法律的完善、推进医疗制度改革、提高监管水平、加强信息化与诚信体系建设、增强全民保健意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