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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旅游涉及到多个研究领域,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研究范式。民族地区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的融合发展成为文化与旅游融合的重要内容,也是民族旅游业发展的重要问题。目前,国内外关于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的研究较多,但对民族地区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的研究并不多见。本文从理论和实践层面,对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的动力机制、融合模式展开研究,对于推动民族地区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提高少数民族地区旅游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民族地区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加强民族地区旅游业的发展与管理等,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并为当地政府正确处理自身与各方关系、协调各方利益提供科学依据,为民族地区文化保护传承和旅游可持续发展提供借鉴。本文在国家自然基金“旅游流与目的地耦合:因素及模型与机制研究一六大城市入境旅游为例(41271158)”和“西部城市民族社区的地方性保持:多元认同的建构主义研究(41271157)”的资助下,以社会学、人类学、经济学、管理学相关理论为指导,以深度访谈和实地调研资料为基础,采用理论与实践,归纳与演绎,模式总结和实践案例相结合的方法,以当地政府、企业为主体,把不同民族地区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动力机制及模式作为研究主题,对民族地区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动力要素进行深入分析,探索了不同民族地区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的动力机制和模式,研究了民族地区旅游产业融合的基本问题。本文主要研究的问题有:分析民族地区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研究的意义,综述相关的主要理论以及国内外研究进展;定性分析和描述民族地区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现状,重点探讨民族地区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的动力机制与模式:以文化产业理论、旅游体验理论、系统理论、系统动力学理论、产业关联理论、产业融合理论为基础,研究民族地区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动力要素,构建民族地区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动力机制模型及融合模式分析程序;分析不同民族地区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动力要素,通过AMOS验证概念模型,确定融合动力要素;计算不同民族地区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动力因素值,并就不同类型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模式展开探讨。由于笔者是蒙古族,非常热爱自己民族的本土文化。从横向比较来看,学者们对社会稳定的云南、贵州、广西等民族地区的文化与旅游的发展有了一定的研究,但对青海、西藏等地的少数民族文化与旅游发展研究较少。本研究选取青海两个典型民族地区为案例地,试图为实现民族地区文化与旅游的共同发展尽到自己的绵薄之力。本文得到如下主要结论:(1)构建了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的动力机制概念模型。以产业融合理论、旅游产业融合理论为基础,结合民族地区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实际情况,建构民族地区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动力机制模型,运用结构方程模型验证其存在的合理性及适用性,得到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的文化旅游需求拉力、企业内在驱动力、政府推力及包括经济环境、科学技术、社会文化环境、社区参与的外部环境支撑力。(2)对民族地区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进行了定量化研究。通过相关文献的分析,民族地区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的研究及动力机制、模式的研究均为经验性的、定性的分析和研究,尚无定量研究和数学方法的应用,难以量化。因此,基于结构方程模型、层次分析法、模糊评价法等定量方法,创新性地在民族地区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动力及模式的研究中引入定量研究和数学方法。(3)发现民族地区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的两种主要模式。基于民族地区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动力的实证分析,得出民族地区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的“民众自觉、企业主导”和“政府主导、企业推进”两种融合模式。本文在撰写过程中,以当地政府、企业抽样调查资料为基础,在实证案例研究的基础上,对民族地区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动力机制及模式主要在以下方面进行了创新:(1)构建了民族地区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的动力机制模型。针对民族地区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实际情况,归纳出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的拉力、内在驱动力、推力和支撑力。(2)建立了民族地区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动力指标体系。采用层次分析法和模糊评价法对民族地区的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的动力进行分析,发现在不同民族地区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动力因素对其产生的影响和作用大小是有差异的。(3)提出了民族地区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的“民众自觉、企业主导”和“政府主导、企业推进”两种融合模式。本文在民族地区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动力因素选择、问卷改进方面及融合动力历时性研究方面还需继续深化,这将成为作者进一步努力深入研究此课题的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