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隐私权的宪法保护研究

来源 :西南政法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meomeo38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隐私权作为一项基本人权,在现代信息社会是公民一项必不可少的权利,我国对公民隐私权的研究刚刚起步,而且大都局限于各部门法尤其是民法领域。隐私权的宪法保护主要是依托于人格尊严及涉及公民隐私利益的相关条款。随着计算机的普及、信息网络科技的进步,隐私权不再局限于传统领域而逐渐向互联网领域拓展延伸,网络隐私成为隐私权的一项重要客体,虽然网络隐私权本质与隐私权相同,但具有对个人隐私自我控制、自我支配和不被非法利用的特点,有其特殊性。因而,单独针对网络隐私权的特殊性进行保护是很有必要的。同时,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为政府开展电子政务建立巨型数据库提供了可能,政府对公民网络隐私的监听、监视也获得了更为便利、隐蔽的途径。在国家权力不断扩张的背景下,政府公权力对公民网络隐私权的侵害日渐严重,研究公民网络隐私权的宪法保护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网络隐私权的概述,介绍了传统隐私权隐匿、不受非法干预以“隐”为核心的特点,引出了网络隐私权侧重个人隐私自我支配、自我控制,以“私”为核心的特点,并在此基础上将传统隐私权与网络隐私权进行对比,总结了网络隐私权的值得宪法保护的特殊性。第二部分侧重分析宪法保护公民网络隐私权的必要性。首先,网络隐私权是随着社会变化发展而出现的需要宪法保护的人权,网络隐私权借助人格尊严价值确立其在人权谱系中的位置。其次,从防止公权力侵犯的角度,网络隐私权宪法保护价值还在于促进人的自由发展,实现个人自治,推动民主宪政的发展。再次,我国现今对公民网络隐私保护主要依靠以民法为首的部门法,缺少宪法的指导和统摄,因此在宪法层面对网络隐私权进行保护有利于建立以宪法为指引的网络隐私权法律保护体系。最后,为防御公权力对公民网络隐私的侵害,对网络隐私权进行宪法保护是极其有必要的。第三部分阐述了我国网络隐私权宪法保护的困境。该部分从理论、制度与现实情况两方面分析了现阶段网络隐私宪法保护的困境。在理论和制度上,由于我国未直接将隐私权列为宪法上一项基本权利,而局限于部门法保护。对于网络隐私保护,相关立法缺乏明确的宪法依据,导致立法的零散滞后,缺乏宪法指引,再加上宪法审查制度的缺失,网络隐私权宪法保护难以落实。在现实生活中,政府巨型数据库建立和政府对网络的监视、监听成为威胁公民网络隐私权的两大主要问题。理论、制度与现实的困境迫使我们必须加强对网络隐私权的宪法保护。第四部分提出了完善网络隐私权宪法保护的途径。首先,隐私权入宪,确立隐私权的宪法地位,确保网络隐私权保护有直接的宪法依据。其次,依据宪法规范建构网络隐私权保护的专门立法,鉴于公权力侵犯公民的网络隐私主要是侵犯网络环境中个人数据隐私,因此笔者提出了个人数据隐私的立法设计。最后,要完善网络隐私权的宪法救济制度,确保网络隐私权宪法保护的落实。
其他文献
肖邦音乐作品中所具备和涉及的音乐内容相当广泛,包括美学、声学、心理学等多学科知识,与乐理、和声、曲式、音乐史等学科联系也相当紧密。本文试图在对其音乐作品的介绍和分
<正>【案例描述】家长的困惑:家园表现有差异在家长会、家访、晨接等与家长的交流中,有不少家长都有这样的困惑,为何孩子在幼儿园和在家里会有截然相反的表现?如孩子在课堂上
静脉导管是胎儿期特有的血管,不仅能满足胎儿生理状态下生长发育的需求,也能对病理状态下胎儿全身血液重新分配进行有效的调节。胎儿静脉导管血流频谱的异常对提示胎儿心脏异
在传统社会,由于信息流通并不顺畅,保护个人隐私不是一个突出问题。但是,自从进入互联网时代之后,伴随着科学技术的广泛应用与迅猛发展,信息传播的速度越来越快,这使得公民的
<正>为了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农发行需构建跨越式发展的科技蓝图。通过研发智慧运营、智慧决策、智慧服务三大智慧平台,打造农发智粮、农发智融、农发智投三大产品线,实
监事会是"新三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公司治理研究领域中理应得到应有的重视。然而相比于股东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的研究,监事会研究显得薄弱得多。本文从监事会的有效性、监事
结合景观遗传学,应用最小费用距离模型对物种栖息地进行连接度分析,能够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提供更加真实准确及可实践操作的指导。选取滇金丝猴这一珍稀濒危物
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着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必须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维护和捍卫核心融入血脉,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把组织路线为政治路线服务
报纸
公司治理结构模式直接影响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监督功能的发挥。比较国外主要公司治理结构模式,说明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构造应当保留监事会制度,引入独立董事制度,二者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