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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是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基本方针和政策,民主意识,法律基本知识为内容的教育,也是我国需要长期坚持的一项重要任务。法律的目的在于维护社会秩序。旧社会的中国,社会秩序主要是由“习俗”和“道德”两方面构建而成。封建传统的思想长期以来占据着统治地位,严重地压抑了人们的权利观念,阻碍着法律思想的发展。当前中国法制化进程虽然越来越深入,但与现代化的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农村社会的法制化还存在很多问题,村民法律意识的好坏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法治社会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解决农村普法的局限性问题,对于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具有重大意义。本文研究发现,自1986年我国政府开始在全国上下推行普法活动以来,普法教育对农村社会长期形成的以人治为保障,以宗法为本位的伦理观念和规范知识结构产生了重要影响,引起了较大的冲击。伴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二元结构的出现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村普法教育这项运动逐渐打破了中国乡土社会多年以来形成的差序格局和等级观念。在农民法律意识、法律素质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对于一个有着6.7亿农村人口的农业大国来说,要彻底解决农村法制问题,推行农村普法教育实属不易,普法教育仍存有很多问题。为了找出农村普法教育中切实存在的问题,本人通过问卷调查,从农民法律认识、农民法律认同、农民法律应用三方面入手进行分析。通过从现象的调查到了解制度背后存在的问题,让我们更深层次的审视了农村普法活动。继续推进农村普法教育,还需要我们从调处立法上创新,从普法话语上更新,落实好普法服务体系,丰富普法传播体系,夯实普法支持体系。只有了解农民法律意识的状况,解决农村普法教育的问题,才能树立好司法公正与权威,实现好法治中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