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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犯罪是目前实践中最为多发的犯罪类型,除了少数罪名外,盗窃罪、抢劫罪、抢夺罪、诈骗罪以及敲诈勒索罪均是移转占有型的财物犯罪,因此我们对占有理论的研究就显得至关重要。财产罪中的占有概念是以民法中占有为基础的,但又具备自身特征,它在认定财产罪与非罪以及此罪与彼罪的界限上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在刑法学上对占有的研究从来都是热点话题。本文共分为四章,讨论了占有的相关问题。第一章分析了刑法上占有概念与民法上占有概念的独特意义,对于二者的不同通过客观事实与主观支配意思进行了对比,得出刑法上的占有较之民法上的占有具有更多规范成分的结论。接着对事实性占有概念与规范性占有概念的理论纷争作出了详细的说明,在这场学术战争中坚持了规范性占有概念的立场。本文认为,刑法上的占有是根据社会规范,将某物分配至某人的支配领域而建立的。第二章从本权说、占有说再到各种修正说对财产罪法益理论进行了梳理,同时分析了实务界的立场,立法派倾向于本权说,与此不同的是司法解释又采信占有说的观点。通过对各学说利弊的分析坚持了本权说的立场,并从该立场出发解决了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第三章共分两部分对财产罪中的占有问题进行了分析。第一部分在共同占有的问题上,介绍了平级关系的共同占有以及层级关系的共同占有。平级关系的共同占有又分为简单的共同占有与整体的共同占有,就前者而言由于财物被独立的分配给每一位占有人,所以共同占有人取走财物成立的是侵占罪,后者需要共同的对物行使支配力,因此一方取走财物触犯的是盗窃罪。在层级关系的共同占有问题上介绍了辅助占有,并依据分配领域标准对各种情况下的占有归属问题进行了认定。第二部分依次解析了存款占有、封缄物占有、死者占有和虚拟财产占有。对存款占有坚持“银行占有说”的观点,在封缄物占有问题上强调“区别说”,对侵犯死者财物的问题应依据死者死亡时的各种场域定罪,在虚拟财产占有的问题上,本文认为虚拟财产属于物权,由网络运营商单独占有,窃取网络虚拟物品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第四章阐述了占有的解释功能。首先,在罪与非罪的问题上介绍了权利行使问题和侵犯合法占有问题,本文认为因为权利行使和侵犯合法占有没有侵犯到财物所有权,行为人在主观上也没有非法占有目的,同时亦无财物受到损失所以不成立财产犯罪。其次,在盗窃罪既遂的问题上本文从规范性占有概念出发得出了“控制说”的结论,并依此分析了“被害人发现”和“贴身藏赃”两个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