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十二五”期间,我国首次对氮氧化物(NOX)排放提出总量约束控制指标,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对二氧化氮(NO2)浓度限值加严到40μg/m3(年平均)。轻型车是我国大气中NOX的重要人为源之一,因此,本研究选择轻型车对其车队构成、活动水平以及排放因子的特征进行分析,建立我国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三大区域2000-2010年的NOx排放清单,并对新车排放标准、油品标准等排放措施的削减效益进行系统评估。在此基础上,对未来三大区域的NOX排放控制设计不同严格程度的情景,系统评估不同情景NOX的减排潜力。三大区域轻型车车队平均NOx排放因子均随时间的推移不断降低,与2000年相比,2010年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三大区域小型汽油客车车队平均NOX排放因子,分别下降81%、82%和80%,出租车车队平均NOX排放因子分别下降81%、76%和75%。北京小型汽油客车和出租车车队平均排放因子,分别下降84%和92%,是三大区域中控制力度最大的城市,这与北京实施了最严格的新车排放标准和油品标准,以及强化在用车管理等措施密切相关。与此同期,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小型汽油客车的NOX排放量,反而分别增加了57%、208%和71%,与其排放因子逐年递减的趋势相反,这是由于小型汽油客车车保有量的急剧增长导致的。通过对历年机动车排放控制措施的评估,新车排放标准和油品标准对NOX排放的削减效益最大,2000-2010年期间,三大区域新车排放标准和油品标准累积削减NOX排放量达到485万吨,占所有排放控制措施累积削减量的99%(不考虑限购、黄标车淘汰等措施)。其他排放控制措施中,I/M制度对NOX排放削减的效益排在第三位。研究从持续加严新车排放标准、油品标准以及轻型车限购、限行和在出租车中引入新能源车的角度出发,对2011-2020年三大区域轻型车NOX排放情况设定了严格程度不同的五种控制情景。为达到“十二五”和“十三五”期间轻型车NOX排放削减目标,京津冀地区至少需要采取基准情景,其排放削减率分别为22.9%和23.3%,考虑到各地区之间的差异,排放控制水平较低的河北可以采取向北京购买排污权的方式,使各个地区均达标。与京津冀类似,珠三角也至少需要采取基准情景才可以达标,其排放削减率分别为21.9%和18.6%。但与此不同,长三角地区为达到目标,需要采取进一步的限行和限购情景才可以达标,其排放削减率分别为36.3%和23.3%。